通告〔2024〕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我局将于近期启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31个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4年11月25日起,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31个事项(详见附件)使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上述事项的原申报入口同步关闭。
申请人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beijing.gov.cn)企业服务平台办理上述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
特此通告。
附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31个事项清单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