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距离出行
电动自行车成为重要选项
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
越来越广泛
但也存在一些
安全隐患和市场乱象
如非法改装、拼装、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等
不合规的“小电驴”
一旦在路上驰骋
像一个“不定时炸弹”
给安全出行埋下巨大的隐患
10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再次明确要求,自11月1日起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新标准”),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产品的安全性,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连日来,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出行安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此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主要是基于新标准,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与车辆的一致性,核对证书号是否与车辆产品合格证上记载的一致;蓄电池及充电器的相关参数,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等具体方面。”执法人员来到成华区八里庄的一家电动车专卖店中,对店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查看店铺是否办理营业执照、超出登记许可范围经营等。
“麻烦将店内所售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出示一下。”执法人员现场核对证书号是否与车辆产品合格证上记载的一致。查看产品合格证上是否有中文清晰标明的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商标、生产厂家及地址、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额定电压、电池种类等信息,并对照车辆一一核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相关参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严禁非法改装和加装改装电池,要按照产品合格证上的信息对应到实际销售的产品,不得违反一致性。”执法人员反复向店铺经营负责人强调合规合法经营,同时在检查中,严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严厉查处拆除限速器、更换蓄电池、更换电机、加装车架等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行为。
自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以来,截至目前,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50余家次,下架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120余台,检查发现问题8处,均已现场责令经营单位整改。
下一步,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新标准,加大电动自行车监管力度,开展常态化检查,从严从重打击各类非法改装行为,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放心、可靠的电动车产品。
作为普通消费者
如何区分
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又该如何选购
符合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电动自行车呢
查看合格证
消费者可查看随车合格证,应标有“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字样,对于安装锂离子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还应标有“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字样。
查看充电器及其充电器输出
插头对应的插座形式
见下图1和图2:
图1 铅酸蓄电池充电器及其充电器输出插头对应的插座形式
图2 锂离子电池充电器及其充电器输出插头对应的插座形式
查看电动车相关信息
对于装有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可打开鞍座,特别关注锂离子电池组的醒目位置应标有生产商、产品名称和型号、标称电压、额定容量、充电限值电压、放电终止电压、生产日期、正负极标志、安全警示说明、最大充电/放电电流、工作温度范围、浙品码(仅浙江范围内)等信息,且在充电口和电池接口处等位置应清晰地标注如图3的标志。
对于装有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打开鞍座,蓄电池上应标有制造厂名(可在包装箱上标志)、产品型号或规格、制造日期、商标、极性符号等信息,且电池仓醒目位置应标有最大充电/放电电流、工作温度范围等信息以及图3标志。
图3 当心触电的图形标志
部分内容来源:成都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