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药品滥用的事件频发
不少由于
一时兴起、盲目无知等原因
导致的药品滥用
严重摧残着自己的身体
其中青少年滥用“右美沙芬”
造成精神障碍的不良事件
最为常见
不要水灵灵地被骗了
将治病的良药变成诱导性的毒物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天气转凉,几场秋雨将寒气带来,秋意渐浓。大幅度变化的气温让不少人猝不及防,流行性感冒人数也在上升,因此发热、呼吸道感染等治疗药物需求量增加。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行业经营行为,加强对右美沙芬等药品的有效监管,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开展右美沙芬等药品专项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杜绝青少年滥用药物风险。
跟随着执法人员的脚步,我们随机来到辖区内的几家药店,经询问,不少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在前段时间店内库存的“右美沙芬”已经销售完了,目前本店没有该药品。
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据前期摸排调查情况,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核实药品进货渠道等方式,现场调取药品进货记录、随货同行单、发票、销售记录等,仔细核对右美沙芬药品数量是否与库存数量保持一致,做到票账物相符,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去向可查。
“最近天气变化幅度较大,流行性病毒感冒的患者增多,不少人来药店购买感冒药,其中会出售一些处方药。”药店工作人员将处方药的登记单出示给执法人员,并表示出售的处方药都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身份信息登记。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强调,要实行购药实名登记,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专账登记,按照医生处方销售,保证处方药销售合法合规,严防药物滥用。
“积极开展药品法律常识和禁毒知识宣传,向消费者告知药物滥用的危害性。”在现场,执法人员向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讲解了右美沙芬等药品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后的经营新要求、管理新重点,督促药品经营单位对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及时进行调整。同时,执法人员强调要加强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遵守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要求签写诚信经营承诺书,规范经营行为。
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以来,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辖区开展右美沙芬类药品的购进、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90人次,检查零售药店245家次,确保购进销售合法合规。
下一步,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易滥用药品风险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用药安全。
药物滥用(又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是指长期过量使用具有依赖性的药物,导致成瘾性以及出现精神混乱和其它异常行为。
右美沙芬是吗啡类激动剂左啡诺的右旋异构体,属于人工合成的吗啡衍生物,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仿,但无镇痛作用,适用于感冒、急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支气管哮喘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少痰咳嗽。其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阻断迷走神经的兴奋,从而发挥强力镇咳作用。
“一种中枢性镇咳药”,这是大部分人对右美沙芬的认知,但在OD圈子里(OD/overdose/单次用药过量),右美沙芬是毒不是药!大量服用右美沙芬会有成瘾性,出现欣快感、醉酒感,高度兴奋、感觉异常、幻视幻听等;若继续加大用量,则会出现中枢抑制,如反应及定向力减弱、嗜睡、昏迷、呼吸抑制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