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刘娜
来 源 | 闲时花开
河北保定11岁男孩球球的悲剧,大家都还记得吗?
8月11日,球球被亲爸带着在双向公路上高速骑行时,连人带车不慎摔倒到对面车道上,被一辆疾驰而过的小汽车碾压身亡。
因球球爸爸是一名短视频博主,经常在网上发布球球骑行的视频,悲剧发生后有人很快扒拉出:
早在之前,就有热心网友不止一次提醒球球爸爸,不要带小孩骑行,更不要骑得这么快,结果遭到怒怼:“和你有什么关系?”
球球身亡后,很多人回头看因果,一边为球球的逝去扼腕,一边为大人的自大愤恨:
不合格的父母,往往是害死孩子的第一凶手。
当时很多人聚焦于“惨烈悲剧”和“父母监护”,想当然地认为对于碾压球球的小汽车司机来说,不过是一场“根本没有时间反应、更没有办法预防”的交通事故。
万万想不到,这桩悲剧还有后续。
球球身亡14天后,涉事小汽车司机姜永亮——抱歉我无法用“肇事”司机来形容他,这桩悲剧的肇起者真不是他——被逮捕了。
罪名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此消息一出,全网震惊:
天降横祸,何罪之有?
对司机姜永亮来说,那不过是寻常的一天,他像寻常一样开着车,走在寻常的路上,突然碰到了不遵守交通法规、高速骑行“摔”进他车轮下的小男孩。
自认倒霉还来不及,怎么还被抓进监狱?
在私家车如今普遍的今天,很多人自动代入姜永亮的处境,不寒而栗:
监护缺失的父母安然无恙,倒霉悲催的司机锒铛入狱。
随后,案情的更多事实流露出来:
球球骑行的事发路段,尚未正式开通,但当地职能部门并未采取有效禁行措施,周围车辆、行人和村民在这条路上自由出行,也诱发了悲剧的诞生。
这个事实的曝光,让更多法律人士和热心网友悲愤:
球球之死,父母为第一责任人;失职的道路安全监管部门为第二责任人;司机最多出于人道主义进行适当赔偿,不能也不该负刑责。
明白的人越来越多,发声的人也越集越众,加上姜永亮的妻子不停奔走,委托律师为丈夫伸冤。
10月12日,案发两个月后,关于姜永亮传来这样的消息:
结束羁押,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姜永亮回到家后,他的孩子们看见他哇哇大哭。
他是一位父亲,一位身处底层但是家中顶梁柱的父亲,家中还有患白血病的家人。
姜永亮回家后,第一时间去地里干农活。
因为要养家糊口,他在报备后去工地上搬砖挣钱。
一家老小都要养,他一天都没法闲着。
大家都知道:
取保候审不是无罪释放,只是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姜永亮的明天,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仍需案件进一步审理。
姜永亮的律师说,法律不能强人所难,无辜者不该承受无妄之灾,他会尽最大努力为姜永亮作无罪辩护。
从看守所里出来的姜永亮,面容憔悴地感谢网友:
“感谢广大网友的支持,没有你们的呼吁和呐喊、支持和发声,我不可能这么快回到家中。”
姜永亮感谢广大网友
看完这些,有些话真的不吐不快——
●第一,不能“谁死谁有理,谁闹谁有理”。
我们国家的法律,自带的人文关怀,是悲悯弱小。
这是人道主义的彰显。
但这也容易让法律被情绪裹挟,有损公平和正义。
11岁球球的不幸离世,值得同情。
但,这不是姜永亮必须为球球性命买单的理由。
如果不守法规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出事后,最后都要让守法的机动车司机负刑责,将是法治和时代的悲哀。
好的法律,庇护弱小,但更捍卫秩序,怜悯悲苦,但更坚守公平。
我记得不久前有个案件,是一位老人在超市门口排队领鸡蛋,和人挤扛时摔倒死亡,家人非要讹超市几十万。
最后法庭宣判,超市无需担责。
死亡和年老,不该是法律的准绳,事实和真相才是。
法律清爽又硬气,法治才能赢得民心。
从这个意义上说:
姜永亮最后的判决,事关这片土地上每个司机行驶在路上的安全感。
●第二,不能助长监护失职的父母,去敲诈他人。
一个孩子想要健康长大,需要家庭恩养、学校教育、社会安定。
离开任何一项,我们的孩子都无法健康平安地长大。
但,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排序中,家庭永远都排在第一位。
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这是天降的责任,生来的义务。
我毫不避讳地说:
球球的不幸离世,他爸爸要负首要责任。
在西方国家,像球球爸爸这样的父母,是要以“监护失职”剥夺监护责任吃牢饭的。
如果为人父母不能把“我的孩子我必须保护”的信仰刻在骨子里,遇到事儿总是先去谴责敲诈他人,攻击诅咒社会,那么还会有更多的无辜孩子,因父母的低端认知,而失去性命。
同时,我还想提醒那些动不动就把孩子的日常,发到网络上的短视频博主:
流量是双刃剑。
它本质上是嗜血的。
因为它的运行机制,是逼迫每个创作者必须保持高强度更新,才能分得一杯羹。
沉迷其中,为了流量,360度无死角地曝光你的孩子,是有损福报的事情。
当你把孩子日常展现给网络,会不由自主地被流量裹挟进行各种表演,也会让你的孩子跌落幼小年龄无力承担的评价审判。
躲开人群的低调和守望,之所以是福,因为那是不掺杂任何私利的保护。
●第三,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温和且坚定的呐喊者。
球球悲剧留下的警钟,不是对他父母的一味谴责,而是让更多父母,习得清醒和守护。
对姜永亮判决走向的关注,不仅是为一个底层司机的呐喊,更是为大国法律和更多无名之辈的呐喊。
出于善意的呐喊,不该被封杀,不能被消音,理应被允许。
今日,我为他人呐喊,明日他人才能为我出头。
于欢案、于海明案、姜永亮案,都是在公众呐喊中,推动时代车轮和法治精神,滚滚向前。
这片土地和这个时代,都要有胸襟倾听呐喊和建议,进而得到民心和庇护。
愿:
无辜者无罪,善良者前行,呐喊者庄重。
────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