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节前,大家都关心能放烟花炮竹吗?
自2020年10月1日起,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就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太原市各行政区域范围内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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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尖草坪发布了一则消息;
一、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经营、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8月17日发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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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 跨年夜,太原发生了多起火灾,并且部分火灾可能是由于市民在跨年夜燃放烟花炮竹时,火星飞溅引发。当晚有很多人在人群密集处或建筑物附近随意点火,增加了火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