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关于“零首付”购房的风险提示》,近期,“零首付”购房套路时有出现,看似轻松划算,实则增加购房者经济负担,暗藏诸多风险。
很多 “零首付” 购房方式是通过第三方垫资来实现的。购房者后期需要向垫资方支付高额的利息和手续费。例如,垫资方可能会收取每月2%-5%的垫资利息,这比正常的银行贷款利率高出很多。 如果是通过 “高评高贷” 的方式,购房者不仅要承担银行正常的贷款利息,还可能因为虚高的房价导致贷款额度增加,进而支付更多的利息。而且在二手房交易中,高房价可能会使购房者承担更高的契税等税费。
当购房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贷款用于支付首付,如挪用消费贷、经营贷等,这些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与住房贷款往往不匹配。例如,消费贷的期限一般较短,可能只有1-3年,而住房贷款期限长达20-30年。一旦消费贷到期无法偿还,就可能导致贷款违约。 银行如果发现购房者挪用贷款资金用于首付,会按照合同约定采取措施,如要求借款人整改、提前归还贷款。如果购房者无法提前归还贷款,可能面临银行的法律诉讼。
在一些 “零首付” 购房案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可能会利用购房者急于购房或者对法律合同条款不熟悉的情况,在合同中设置陷阱。例如,合同中可能会隐藏一些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如购房者逾期支付垫资方款项时,房产所有权自动转移给垫资方等不合理条款。 如果是 “高评高贷” 的情况,涉及到伪造虚假交易背景、账户流水等行为,这属于违法违规操作。一旦被发现,相关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购房者可能会面临房产被收回,同时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
前段时间,电视台报道:李女士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名男子,一个月后,男子以恋爱名义要送她一套房子,称首付和后续贷款都不用她付,只需要写她的名字就行,李女士同意了。
但到了还贷款的时候,男子以各种理由推脱且不见面。李女士再次联系到 “男友” 时,他称首付根本没付,都是其开发商朋友操作,首付也是开发商垫付的。后来李女士了解到,这个 “土豪男友” 其实是一名中介,骗她买房是为了高额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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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类交往不久男朋友送房的骗局不是个例。
在这类案件中,骗子们利用了人们对于房产投资的追求和不同的期望,采取了相对高明的手段。他们以恋爱关系为名,将房产作为礼物赠予另一方,从而达到牟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