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与年终奖个税筹划》资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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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围绕企业社保与年终奖个税筹划展开,介绍了社保新政、社保入税改革带来的企业风险,以及如何合理筹划社保及年终奖金个税。
了解社保新政
- 社保征收部门变化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同时,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调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也有相应调整。 - 社保征管机构职责明确
:社会保险司负责社会保险的征管管理工作,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负责社保与企业税收数据的互通交换。
社保入税改革和企业风险
- 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现状
- 普遍不足额缴纳
:多数企业以社会平均工资或其 60% 作为社保缴费基数,而非员工实际月均工资。 - 合规比例较低
:社保费缴费基数合规企业比例较低,2017 年为 24.1%,2018 年为 27%。 - 潜在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保费,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且需限期缴纳或补足,还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同时,社保费和个税申报基数差异将暴露在税务部门监管下,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
如何合理筹划社保及年终奖金个税
- 社保缴费基数口径
- 确定方法
: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包括工资、奖金等多项收入。新招职工按起薪当月工资收入确定,特殊情况按相应规则计算。 - 缴费基数上下限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60% 按 60% 缴纳,超过 300% 按 300% 缴纳。 - 不列入社保费用的缴费基数的情形
:包括创造发明奖等多种奖金,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用,劳动保护支出,离休、退休等人员待遇支出,稿费等专门工作报酬,以及一些补偿费用等。 - 岗位及用工形式
: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可采用退休返聘人员及返聘协议,简单辅助性岗位可用实习生及实习协议,临时性等岗位可劳务派遣及派遣协议,非主营业务可服务外包及外包协议。 - 新个税政策及年终奖计税方法
-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后,按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 综合所得税按年计税
:工资薪金等四项劳务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相应征管制度。 - 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从 3500 元 / 月提高至 5000 元 / 月。 - 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增加子女教育等扣除项目。 - 调整税率结构
:扩大部分低税率级距,缩小部分税率级距。 - 新个税政策主要变化
- 年终奖计税方法
企业应根据政策变化,在合规前提下合理筹划社保和年终奖个税,精细化管理人工成本,选择合适的用工形式和计税方法,以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接下来请您阅读下面的详细资料,并分享这份专业资料解读给您的亲朋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