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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府没落后,王熙凤迎来了人生最悲惨的时刻。
她自己不仅被贾琏无情有的休妻,女儿巧姐也遭遇不测。
从巧姐的判词和脂砚斋的诸多批注来看,贾府败落后,她被人卖入烟花巷,沦落为风尘女子。
进入烟花巷的女人,很少能独善其身。
巧姐为何没有失去处子之身呢?
烟花巷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一是小女孩养大后才能卖身。
卖入烟花巷的女孩子有大有小,大的自然难以幸免。对于年龄较小的女孩子,一般会先将她养大,给其它女人当丫环,成年之后才出卖身体。对此,书中有过影射。
《红楼梦》第四回,贾雨村上任后处理有关香菱的官司。
薛蟠为抢香菱打死人,贾雨村准备公事公办,与他以前相识的门子给忙使眼色。退堂之后,门子说出香菱被拐卖的经历:
“这一种拐子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带至他乡转卖。”
事实上也是如此。香菱被薛蟠抢走带进京都。
寄居荣国府后,香菱先是跟在薛姨妈身边当了丫环。后为长大成人后,薛姨妈出面摆酒,才正式将她纳为薛蟠小妾。
巧姐被卖入烟花巷时年龄不大,所以只能给人当丫环。
二是卖艺。
烟花巷的女人不仅仅是依靠卖身生活,还有一种依靠卖艺为生。对此,书中也有交代。
《红楼梦》第二十八回,茗烟从把宝玉找出来,请他到冯紫英家里参加聚会。
“薛蟠早已在哪里久候,还有许多唱曲儿的小厮并唱小旦的蒋玉菡、锦香院的云儿。大家说笑一阵后,摆上酒来,依次坐定”。
酒宴开始后,云儿给大家唱曲陪酒。
巧姐是豪门之女,不能卖身,先卖才艺,是大概率的事情。
三是卖身赎身。
进入烟花巷的女人一般有两个结局。
第一个始终卖身,最终惨死。
第二个是被人赎身,免遭侵犯。
烟花巷为何会这样对待被卖的女人呢?
其实都是为了钱。
社会活动中经济活动是最主要的活动。对于任何一个行业来说,获得金钱的最大化是追求的根本目标。烟花巷也是如此,无论是将小女孩养大卖身,还是逼女人卖艺卖身,本质都是为了利益最大化。
从巧姐的判词看,“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暗示她在最危难的时刻,被刘姥姥搭救。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王熙凤请她给女儿起名字后,王熙凤边道谢边期盼地说:“只保佑她应了你的话就好了。”
脂砚斋在这句话后批注:“应了这话就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辛卯冬日。
刘姥姥只人拿出帮助巧姐赎身的银子,就能救助巧姐。对于赎身之银,书中有过交代。
红楼梦第四十二回,刘姥姥二进荣国府,向王熙凤辞行后,跟着平儿到了屋里,只见堆着半炕东西。平儿一一拿与她看时说道:
“这是昨日你要的青纱一匹……这两包皮每包皮里头五十两,共是一百两,是太太给的,叫你拿去或者作个小本买卖,或者置几亩地,以后再别求亲靠友的。”
平儿说的很清楚,王夫人让她拿着银子回家后做个小买卖或买田地,不要再投亲访友。
刘姥姥是勤劳之人,也是善于变通之人,一定会拿到银子后做成小买卖或购买田地。
救赎巧姐时,所需要银子,要不是做买卖赚的钱,要不就是置换田地得来的银子。
从巧姐的最终结局来看,她在烟花巷中阴差阳错保住了处子之身,刘姥姥将她救出后,将她许配给板儿,过上了农妇生活。
写在后面:
阅读《红楼梦》的过程,本身是一个常读常新的过程。随着个人的思考,对社会认知的不断深入,以及对生活本质的深刻理解。对《红楼梦》文本中的人和事,也就有了不断地认知。甚至对以往自己个人观点也会有颠覆性的再认识。因此,敬请各位在阅读中,保持个人独立思考,疑问精神,批判思维。短文若能引发您的思考,乃是一大幸事。若是有不妥之处,也请海涵,毕竟只是一家之言,权当贻笑大方了。(本文依据《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80回本/《红楼梦》程乙本/《红楼梦》相关内容整理推测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