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理解的慈善,就是发动社会个体的善心进行捐赠,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我们所熟悉的慈善机构,比如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在募集善款方面都有自己的途径和优势,但是在使用善款方面,就是到底应该帮助谁,却有着许多问题,很难做到公正、公开、透明。许多负面的新闻,也是基于这样一些原因。
我们每个人作为个体参与慈善捐款,表达自己的爱心,是应该鼓励的。但是我们捐出去的财物,是否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有时候又很难确认。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也许尽心尽力帮助别人,可是当我们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否得到及时足够的帮助,又是一个未知数,所以我们总是有好人不得好报的慨叹。
人寿保险制度的好处,就是在兼济天下的同时又可以独善其身,就是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在帮助自己,实现了自助和互助的有机统一。
当我们买了保险之后,用到的时候,它是一份保障,所有的人在帮助我们;没用的时候,它是一份储蓄,我们在帮助别人。
比如一个人买了10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在交了五万保费的时候出险了,保险公司赔付了100万,这不是保险公司善良,而是相当于每个客户捐助一块钱,100万人合计捐款100万。
这就是保险的逻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间有爱,一人一块。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急需100万现金,让每个人捐款一块钱并不难,难的是找到100万个愿意捐的人。找一百个愿意捐的人也许是可能的,但是很难让每个人捐一万。
而保险制度的好处,就是每人一块,不需要商量,而且需要多少人捐,就能发动多少人,这就是制度化的慈善。所以我们说,买保险就是加入一个互助会,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不买保险,也就失去了互助的机会,只能求助,这就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保险制度最大的好处,除了效率高之外,就是公正,买多少,赔多少,没有任何的人为因素。付出多少,收获多少,这就是公平。保险不以慈善之名,却是一直在做慈善之实。
鼓励行善积德,永远都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我们必须去做有意义的事情。
台湾慈济功德会的创始人证严法师的经历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证严法师年轻的时候,母亲生了重病,久治不愈。她就在佛前许愿,说如果母亲能够康复,她就愿意终身侍奉佛祖。后来母亲真的康复了,她就兑现承诺,出家为尼。有一次与一个修女交流时,修女说佛教不如天主教,因为天主教修医院,盖学校,在民间积极做事,不像佛教那样躲在山林当中青灯古佛,打坐念经,等着别人捐赠。
证严法师觉得修女说得很有道理,瞬间顿悟了“千手千眼观世音,救苦救难活菩萨”的含义:也就是说如果有五百个人同心同德,戮力同心去做善事,不就是千手千眼,救苦救难吗?
自此就有了台湾市区的精舍,有了享誉世界的慈济功德会。而我们每个积极宣传保险的人,主动购买保险的人,也都是在从事和法师一样的慈善事业。
今天的专题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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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范国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