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新闻,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刘洪涛、娄阁二人,因操纵新三板股票“腾茂科技”,被证监会罚没3.35亿元。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刘洪涛、娄阁控制使用账户组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腾茂科技”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并利用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交易“腾茂科技”。
具体来看:
2023年6月19日,刘洪涛、娄阁控制的账户组,通过大宗交易单向买入500万股,持仓量占流通股本比例由0上升至11.75%,完成建仓;
6月29日至7月3日,账户组通过高价相关交易拉抬股价,股价从11.97元/股拉抬至25.8元/股,涨幅高达115.54%,同期三板成指从922.86上涨至924.04,涨幅0.13%;
股价拉升后,7月4日至9月28日,账户组累计卖出金额超1.21亿元。
经过调查,证监会认定,刘洪涛、娄阁的上述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责令刘洪涛、娄阁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腾茂科技”股票;没收刘洪涛、娄阁违法所得约8367.5万元;并处以约2.51亿元罚款。另对刘洪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娄阁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我认为,这个监管思路才是对的,你不要监管涨幅,只要他没有违法,没有操纵股价,他爱涨多少就涨多少,你的监管重点,应该就是看有没有故意拉抬、影响价格等等,如果有操纵有违法,一次往死里罚。
举个例子来讲,现在的监管,看到一只个股涨幅大了,就开始特停,发布核查,我认为这都是对市场的干扰。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交易信息后台都可以看到,你发现一只个股涨幅巨大,可以用大数据分析,如果你监管到确实是在操纵股价,甚至用多个账户操纵影响股价,那你就直接依法处理这个操纵股价的人,如果发现没有操纵没有违法,你就不该管,他爱涨多少那是市场自己的问题,大家都是成年人,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就行了。
动不动就特停,就异动警示,最影响市场情绪和信心了,因为折射的是一个和“法治社会”相反的行为,随随便便就特停了,当然打击信心了。
反过来讲,上涨的时候你特停,这几年很多个股跌了这么多,你怎么不管呢?给大家的感觉,就是大家亏了理所应当,赚点钱你就眼红?不要打着保护投资者的名义去干扰市场,投资者不需要你保护。
最好的管理,是不要让大家感觉到管理的存在,不要动不动就秀存在感,就像是足球赛一样,好的裁判,你是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的,如果一个裁判不停的吹哨中断比赛,那这个比赛球员没办法踢了,观众也没办法看了。对于球员和观众,都是伤害。
这个道理这么简单,怎么就是理解不了呢?
无为而治,才是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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