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案发现场 走实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

文摘   2024-06-05 13:16   四川  

“昨天刚下过雨,你看那片水稻秧苗的长势更好了。”


5月31日,大邑县安仁镇柏家村,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以下简称成铁二院)法官苗发旺的带领下,记者走过一片农田,看到了20多天前在这里栽种的21亩水稻。


被告人修复被毁的21亩耕地并进行复产种植

“这21亩水稻是一起非法占用农田案的被告人在5月7日刚种下的。他承诺会好好养护这片农田。”苗发旺向记者介绍,环资案件的一个鲜明特点——目的明确且紧迫,被破坏的环境资源要及时得到保护与修复。


记者了解到,2021年5月至今,成铁二院共受理了环境资源类案件273件,审结260件,结案率95.24%。其中,涉及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案件2件,一般控制区案件73件,紧邻大熊猫国家公园周边案件65件,占案件总数的51.28%。


三年来,成铁二院先后审结多起涉珙桐等重点保护植物,涉川金丝猴、中华斑羚、中华鬣羚、林麝等保护动物案件,实现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的系统保护;共建立各类恢复性司法执行案件生态修复点4个,积极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低碳行为修复等多种生态修复方式。


生态环境是否因此得到了实质性修复?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有哪些理念上的转变?修复工作还有哪些问题亟需解决?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跟随法官实地回访了两起环资案件。



法护天府良田

被破坏的耕地恢复了往日生机


世界环境日前夕,记者乘车一路向西,来到西岭雪山下的大邑县安仁镇柏家村。


正值初夏,雨后的农田一派生机盎然,风光无限。


站在湿漉漉的草垛上,苗发旺望着一片绿油油的田地,向记者介绍:“你看,现在土地恢复得多好。上次来,他们刚刚收了十多吨小麦。”


这是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案发现场。苗发旺是成铁二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的法官,也是这起案件的承办人。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之间,被告人徐某某提供其承租的大邑县安仁镇柏家村的耕地,以供被告人郭某某联系车队倾倒页岩土、泥巴等建筑垃圾。郭某某与被告人何某某约定倾倒后就获利进行分成。经测绘认定,被告人徐某某两次参与倾倒并平整后的建筑垃圾非法压占耕地共计21.33亩,包括基本农田15.77亩,基本农田以外耕地5.56亩。其中,被告人郭某某、何某某、高某某参与倾倒及平整的行为造成耕地被压占13.99亩,包括基本农田9.65亩,基本农田以外耕地4.34亩。


“耕地被非法占用,如何恢复耕种才是关键。”苗发旺说。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前已对倾倒建筑垃圾所压占的耕地进行了修复,并通过大邑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部门的验收。


如何对修复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修复之后如何保证农用地长期复耕?法院主导开了一场会。这场会议直奔问题,求真务实。会后,被告人徐某某出具承诺书,保证在承包期内耕地不荒废、继续耕种。耕地所在的大邑县安仁镇柏家村村支书欧小梅,愿意担任生态环境特邀监督员,监督被告人徐某某对案涉土地继续耕种。


如今,这块地已从设备轰隆隆作业的工地恢复成一片生机盎然的耕地。


“以前我们也遇到了几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子,得益于我们与各地法院建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作机制,相关修复程序启动起来顺畅多了,修复效率也大大提高。通过一起案例,摸清一套流程,虽然我们的工作量确实加大了,但从耕地资源保护这个角度来讲,很值!”苗发旺说。



法护青山绿水

被砍的树以另一种方式“种”上了


今年4月8日,成铁二院收到一份来自茂县司法局的证明书和《“四川法院司法碳普惠”个人积分统计表》反馈,证明一桩盗伐太白深灰槭案件的罪犯吴某某已完成“绿色矫正”。这是成铁二院在全省首创的缓刑考验期内“低碳行为令+绿色矫正”制度落地实施后的第一起案件。


“这里就是当时盗伐太白深灰槭的案发地。”在茂县的一片林区里,法官陈小容对记者说道。


2021年3月,被告人松某某伙同被告人吴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窜至某县林区内盗伐太白深灰槭2株,并将断取的木材以1.8万元的价格贩卖给案外人黄某,二被告人各分得9000元。经鉴定,盗伐的2株太白深灰槭立木蓄积量6.63立方米,折 合 原 木 材 积3.779立方米。2020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松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盗伐太白深灰槭共计7株,并雇佣案外人赵某、王某等将断取的木材背运出保护区后出售。经鉴定,松某某盗伐的7株太白深灰槭立木蓄积量9.979立方米,折合原木材积5.688立方米。


“该案首创缓刑考验期‘低碳行为令+绿色矫正’制度。”成铁二院副院长余琦告诉记者,被告人吴某某自愿签署“低碳行为承诺书”,承诺通过“四川法院司法碳普惠”App认真践行绿色低碳行为以获取碳积分。法院认可其承诺效力,在判决生效后,制发《低碳行为令》并请当地司法局协助执行,以确保承诺内容的有效实现。


吴某某在6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积极参与公益劳动,履行垃圾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行为,在当地司法局监督下,每月完成“个人碳积分”登记。目前,法院已收到当地司法局回函和证明书,被告人吴某某已合格完成“绿色矫正”。


时间来到2023年3月,成铁二院联合荥经县法院建立“恢复性司法执行案件生态修复点”。在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法院判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公司承担异地、异种环境修复责任,补种小叶桢楠51株,被告公司在生态修复点完成了补栽补种。成铁二院联合荥经县法院对补种的51株小叶桢楠进行验收,并在当地林业部门的见证下,将“生态修复告知书”送达被告公司,要求其按照判决的修复方案确保存活率及履行管护义务,同时将补种树木移交当地乡政府进行后续存活及抚育情况监督。


记者了解到,三年来,成铁二院灵活运用异地补植绿树造林、劳务代偿、增殖放流鱼虾苗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引导污染者、破坏者主动修复环境,提升环境修复成效。


结语

农田保住了,被砍的树木也被重新“种”上了。制定一套机制,更新一种理念,探索多种方式。定了罪、罚了人,生态环境仍然难以恢复的尴尬局面不再上演。


余琦介绍:“成铁二院将继续深耕‘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以融合绿色理念、低碳生活、预防生态环境破坏和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基础,深入推进‘低碳行为令+绿色矫正’制度,推动实现环境资源案件社区矫正对象有效改造与生态环境全面修复。”


“审判只是生态修复的开始。”如今,这句话已成为成铁二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法官的共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成铁二院走出了一条具有成铁特色的环资审判之路。



    来源:四川法治报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法院资讯,司法公开,掌上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