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发布,旧车怎么办?

文摘   2025-01-17 17:53   浙江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

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在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限值、防火阻燃、塑料件占比、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防篡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方面均有较大优化和提升。


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

1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

2

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更换为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解读

↓↓↓



供稿:质监科

编辑:毕叶纯

审核:顾元


桐庐市场监督管理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浙江政务服务客户端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平安桐庐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桐庐市场监管
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发布最新政策、公告和新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