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讲啦!执行法官》说一不二 | “唯一住房”并非执行的 “免死金牌”

政务   2024-12-01 13:33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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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 公正

是永远的价值追求

温度 力度

是司法良知的选择






“东有长白、西有向海”,在吉林西部的白城市通榆县有一片被誉为“鹤的故乡、鸟的乐园”的神奇之地——中国向海,世界湿地。这里,碧水蓝天交相辉映,芦苇荡漾,候鸟翱翔,如一幅美丽的生态画卷。向海湿地,已成为美丽中国的名片。在这里,沼泽遍地,星罗棋布;朝霞映日,晚霞映月;百鸟齐鸣,草木峥嵘,不仅拥有北方秋天色彩斑斓的绝美画卷,还有飞鸟翔集生态和谐的湿地风光。每年春秋,丹顶鹤、白枕鹤、白鹤、蓑羽鹤、灰鹤、白鹳及许多雁、鸭、鹭、鸥陆续结队而来,在这片广袤的湿地上,候鸟们找到了它们理想的栖息地和迁徙的“中转站”。



候鸟翱翔在湿地间

背后有光静静照耀

执行法官以无畏之姿

寻最优解之道




今天的案例中,申请执行人因经营不善,多笔货款无法收回,自身又欠了许多外债,极度缺少流动资金,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被执行人无视生效判决,其名下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唯一住房” 真的动不了吗?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带你一探究竟,以案释法。“唯一住房”并非执行的 “免死金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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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贴士



✔ 债务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债务纠纷:(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3)仲裁解决;(4)诉讼解决;(5)申请支付令。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是用于维持其生活所必需的,法院一般不会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但可以查封。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唯一住房并不等同于法律规定的“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如果不是生活所必需,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仍然能够被法院强制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开讲啦!执行法官》沉浸式普法栏目剧,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多家中基层法院及吉林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联合出品。栏目剧将目光投注于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干警们,他们直面当事人的种种情绪,在“尔虞我诈”中抽丝剥茧,在“刀光剑影”里寻求平衡。法庭之外,他们用脚步丈量司法的尺度,用善意感知民生的冷暖,用奔忙传递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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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吉林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


 初审:董新月 田兴志

 复审:王洁瑜

 终审: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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