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占着我的房,却迟迟不交租金,感谢法院帮我执行。”
这是发生在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接待室的一幕。该案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运用情理与法理,用耐心和真心化解了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他一直不交房租、水电费,房子还怎么租给别人?我的损失谁来赔偿?”
“法官,我也不是不想给他,我是没钱啊!家里两个孩子要上学,确实存在困难。”
2022年,岳某将房屋租给李某,双方在租房合约中约定,租房期间水费、电费、采暖报停费由李某缴纳。租房期间,李某迟迟不缴纳房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岳某多次追索房屋并反复催促李某,但李某总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给付,岳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调解后,李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岳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李某家庭确有困难,便及时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向岳某说明了李某的目前处境。执行法官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李某释明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和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一一分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后法官约见双方在法院进行面对面交谈。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放下心结,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力度的同时,灵活运用执行方法“对症下药”,力促法情交融、法理并行,全力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努力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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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初审:董新月 田兴志
复审:王洁瑜
终审:徐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