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税收优惠包括直接税收优惠和间接税收优惠。直接税收优惠是指定时期内给予部分或全部的所得税减免,而间接税收优惠则是免征进口税和国内税。
对于投资制造业的企业来说,主要的税收优惠是新兴地位 (PS)和投资税收减免(ITA)这两项优惠措施。但是请注意:同一家企业无法同时享受这两项税收优惠——只能申请其中的一项。
根据《1986年促进投资法》生产推广产品/活动的规定,新兴工业地位和投资税收减免的资格是基于相关标准来判定的,包括增值水平、使用的技术、马来西亚工人的就业、高技能工人的水平等。注意:企业若要享受此两项中的税收优惠,须在开始运营/生产前向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 (MIDA)提出申请。
获得新兴工业地位(PS)的企业享有为期5年70%的法定收入部分所得税豁免,企业只需按其法定收入的30%纳税,免税期从其生产日开始。生产日的定义是企业的生产水平达到公司产能30%的那一天或第一张发票的日期,以适用者为准。
新兴工业期限内所产生的未吸收资本减免可在以后年度结转进行抵扣,以及可以从新兴工业地位(PS)有效期过后的企业收入中扣除。在新兴工业地位(PS)期限里产生的累积亏损可在以后年度结转进行抵扣,以及(该亏损)可以从新兴工业地位(PS)有效期过后的企业收入中扣除,持续为期7年。
投资税收减免(ITA)作为新兴工业地位的平行选项,企业可申请投资税收优惠(ITA)。获得投资税收减免(ITA)的企业在5年内产生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60%的税收减免,从产生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开始计算。企业可在每一课税年度以其法定入息的70%抵扣该免税额。任何未使用的免税额可结转至后续年度,直至全部使用为止。其法定收入的剩余30%将按现行企业税率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