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体环境
(一)路面及道路两侧
1.车道、人行道、盲道、坡道等路面平坦、完无破损,铺装到位。
2.无动物粪便。
3.路面无积水。
4.路面无遗撒,无垃圾积存。
5.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
(二)道路设施
1. 路缘石、排水口、井盖、路灯、绿化、垃圾箱、果皮箱、配电箱、电信箱、公交站、报刊亭、各种交通护栏等基础设施完好,各种设施无积水。
2.窨井盖完好率≥98%。
3.交通护栏、隔离墩应经常清洗、维护。
4.城市道路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养护、维修等施工作业时,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平整现场、恢复路面、拆除防护设施。
(三)两侧建筑
1.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保持外形完好、无破损、整洁,定期粉刷、修饰。
2.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四)照明设施
道路、公共场所装灯率100%。
(五)绿地绿化
1.树池周围的土面应低于边缘石, 宜采用草坪、碎石、铁箅子等覆盖, 无泥土裸露;若使用树池铁篦子,应无凸起、破损。
2.绿化带内不应有散落垃圾、堆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渣土、枝叶)。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
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
(六)广告牌匾
1.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破损、残缺等。做到一店一牌匾,且一个区域或一个路段,牌匾大小款式基本一致,店外无立式灯箱广告牌。
2.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
二、垃圾清运
(一)清扫清运
1.清扫保洁人员着装规范,清洁设备齐全。
2.垃圾清扫、清运及时:主要街道保洁不低于16小时,一般道路不低于12小时。
3.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
4.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90%
5.垃圾运输过程中无二次落地。
6.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表面干净整洁无脏污。
7.无扬尘作业。
8.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垃圾中转站
无地撮式垃圾站 。
(三)垃圾箱/果皮箱
1.数量合理(商业、金融业街道每50-100m设置1个,主次干道每100-200m应设置1个)。
2.密闭、表面干净整洁。
3.不应随意摆放、歪倒等。
4.无蝇类滋生。
5.垃圾无外溢、周边无垃圾散落积存、无积水、无渗沥液等。
6.垃圾收集点不能有以桶代站现象(即不能超过3个垃圾桶)。
7.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当地垃圾分类要求。
三、禁烟控烟
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来源:泉民爱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