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优待----六优先
优先挂号
优先就诊
优先检查
优先治疗
优先取药
优先住院
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聚焦军人普遍关注和深切需要的身心健康领域,扎实做好优先优待优惠等服务工作,是东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竭力前进的目标。
医院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原则,坚持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实行人道主义。医院始终响应国家针对军人依法优先的相关政策,营造关心军人及军属、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倾力为退役军人提供健康服务。
对现、退役军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在门诊大厅办理“一卡通”、药房等主要服务窗口提供优先服务并设立优先标识。就诊前,出示现役军人证件、退役人员证件,将由导医陪同办理有关手续到就诊科室优先就诊;在交费、取药、办理有关入、出院手续时,提供优先服务,减少等候时间。
优待对象:
(一)残疾军人;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
(三)在乡复员军人;
(四)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五)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六)军队转业干部;
(七)其他退役军人及家属(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来源:东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编 辑:宋如飞
统 筹:张丽娜
审 核:杜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