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是病患的救命车
给救护车让路,让出一条“生命通道”
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一种法定义务
那么,阻碍救护车有何法律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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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哪条法律?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广大驾驶员请主动让救护等特种车辆优先通行,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核实后将依法予以消除。
占用救护车专用停车位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第53条第1款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表明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道路使用权的优先权。因此,占用救护车专用停车位可能会阻碍救护车的正常通行,影响紧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根据第88条和第89条的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
若不礼让救护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将一次性记3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除了救护车,还有哪些车辆
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四类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的特种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根据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特种车辆行使优先通行权并非无条件的,必须是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才可行使优先通行权;为了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除特殊环境下,应尽量开启警报器、标志灯具,还应当做到确保安全。
同时,还有一种情况应当注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得超车。
遵纪守法 文明出行
来源:新闻晨报、新京报、法治日报
编 辑:王 刚
统 筹:张丽娜
审 核:孙长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