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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道理人人都懂
但仍有驾驶人心怀侥幸“顶风作案”
近日
丽江玉龙警方曝光
一批酒驾人员
2024年12月1日11时37分,马某驾驶云PY3***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宁德—福贡(宁福线)3638公里900米处时,被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对马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12月6日20时43分,木某驾驶云PA0***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庆云路和业柏华路段时,被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对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12月7日10时35分,高某驾驶云PQL***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宁德—福贡(宁福线)3591公里10米处时,被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对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12月8日10时52分,李某驾驶贵BH***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宁德—福贡(宁福线)3620公里400米处时,被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曝光不是目的,警醒才是初衷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安全行车、文明出行
警方提醒
酒醉驾成本高
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丽江玉龙警方
责编/和润黄
二审/林 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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