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华语文坛的传奇人物、“言情教母”琼瑶,在中国台湾新北市淡水区的家中告别人世。
回顾琼瑶这一生,她凭借一支笔创设了“琼瑶式浪漫”王国,还建立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商业帝国。
小说创作+电影公司
20世纪60年代,台湾经济起飞,电影监管制度放松,允许创办民营电影制作公司,“健康写实”成为电影圈的风向。琼瑶的言情小说不关注现实,只关注男女情爱,符合监管要求,也满足了公众对情感的需求。
琼瑶的伯乐、第二任丈夫平鑫涛是当时台湾通俗流行文化的旗手。他的堂伯是被称为民国“沪上出版枭雄、霸才”的万象书屋老板平襟亚。
1954年2月,平鑫涛继承伯父衣钵,在台湾创办了皇冠杂志社,出版《皇冠》月刊。1963年6月12日,平鑫涛担任台湾《联合报》副刊主编。从那时起,左手报纸、右手杂志的平鑫涛成为台湾最有权势的文化人之一。
1960年,皇冠杂志刊登了琼瑶的第一部短篇小说《情人谷》。在平鑫涛的鼓励下,琼瑶开始写长篇小说。1963年7月21日,琼瑶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窗外》刊登在皇冠杂志上。平鑫涛还帮琼瑶在《联合报》副刊上连载《烟雨濛濛》《菟丝花》等小说,扩大了琼瑶的知名度。
琼瑶小说的流行,吸引来电影人改编拍摄电影。1964年,台湾三家电影公司购买了琼瑶多部小说的电影版权。1965年8月,由《追寻》改编的电影《婉君表妹》一炮而红。1966年,改编自《窗外》的同名电影又获得成功。
1968年,琼瑶和平鑫涛成立了火鸟影业公司,琼瑶亲自担任编剧和监制。
但琼瑶跨界电影的道路走得并不顺利。香港武侠电影的冲击,加上台湾电影业本身的竞争激烈,琼瑶又是入行的新人,导致她拍摄的电影卖座率很低。琼瑶赔光了积蓄后,1969年,火鸟影业关门。
吃尽产业链红利
1976年,琼瑶在电影圈沉寂7年后再度出山。此时,根据琼瑶小说改编的电影又火起来了。琼瑶和平鑫涛、台湾电视圈“收视率大神”盛竹如等人,合资成立巨星影业公司。
琼瑶不再把小说版权卖给电影公司,全部由自己改编拍摄成电影。在巨星公司,从改编剧本、选演员、签合同、拍摄到发行,精力超人的琼瑶都亲力亲为。在她的操持下,公司拍摄的第一部电影《我是一片云》票房大卖,随后推出的几部影片也获得了成功。
到此时,琼瑶夫妇的内容产业已包含杂志、出版、电影和艺人经纪等业态。平鑫涛也相继签约了张爱玲、三毛等知名作家,逐渐成为台湾出版界的头部公司。
不过,琼瑶电影在连续红了六年之后,遭到市场的淘汰。1982年,琼瑶宣布退出电影业。
1986年,琼瑶开始跨界进入电视行业。她和平鑫涛成立了怡人传播公司。怡人公司拍摄的第一部30集电视连续剧《几度夕阳红》在台湾华视首播,结果创下高收视率。此后,琼瑶又翻拍了多部小说,都获得了高收视率。
牢牢掌握内容版权
在琼瑶夫妇打造的商业版图里,内容版权是核心资产。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琼瑶创作能力下降,她的小说反响一般,但改编成电视剧却很火,这让她更重视内容版权。
琼瑶对版权的强势体现在影视剧改编的全过程。她不但决定演员的选用,以及剧情的删减,甚至如果拍摄不如她意,她也可以要求重拍。
1989年起,琼瑶与湖南卫视合作翻拍电视剧,进军大陆市场,她还是一直把控版权、话语权。当时,琼瑶为大陆翻拍的电视剧提供资金、技术和演员,湖南电视台负责拍摄。
1996年4月28日,琼瑶宣布放弃台湾市场,彻底转战大陆市场。琼瑶在大陆最成功的版权运作案例是《还珠格格》。《还珠》热还从大陆烧到了港台,此后更传播到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地区和国家。琼瑶的相关产品以内容版权为基础,带动了整个产业链的兴旺。
截至2007年,大陆电视剧版权为琼瑶带来了2亿元收入。
版权遭到侵权,琼瑶的反击是很激烈的。2014年,琼瑶先是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向监管部门公开举报于正新剧《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自己的小说《梅花烙》,接着又到法院起诉于正。最后,此案以琼瑶胜诉、于正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元告终。
2019年,第二任丈夫平鑫涛去世后,琼瑶马上从皇冠文化集团收回了“琼瑶”商标和65部著作的版权。因为根据平鑫涛的遗嘱,皇冠文化集团分给了自己与前妻生的三个孩子。琼瑶始终要把内容版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在琼瑶自杀去世后,她给自己唯一的儿子陈中维留下了巨额的个人财富和所有作品的版权,以及四家公司。所有财产加在一起,规模大概在人民币30亿元左右。
(摘自12月8日微信号“南方人物周刊”作者 王燕青)
以上文章刊登在《报刊文摘》12月13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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