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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1月13日9:00-11月21日16:00因工作需要,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四)年龄要求为:本科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2.报名时间:11月13日9∶00-11月21日16∶00;3.资格初审时间:11月13日9∶00-11月22日16∶00;4.陈述申辩时间:11月13日-11月25日期间9∶00-16∶00;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13日9∶00-11月25日18∶00;6.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名单将于初审异议处理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首页“信息公告栏”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1.报名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jslyrsc@jstc.edu.cn。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毕业学校”。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分开打包。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①《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③学历学位证明。已取得的高等教育阶段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④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件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登记表、采集表和自荐材料归入一个文件夹压缩打包。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通过初审。(2)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咨询,在陈述申辩和异议处理时间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3)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在报名、考核和录用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报。资格初审邮件回复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邮件回复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jstc.edu.cn)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2.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jstc.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jstc.edu.cn)进行公布。3.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4.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复审工作在面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初审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应聘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