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按二维码添加尖尖老师微信,拉你进人才引进交流总群及各地区交流群。
报名时间:12月4日9:00-12月10日16:00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的山东省中医药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胶东半岛烟台,有两个校区,分别在著名旅游风景区烟台养马岛和素有“梨乡”美誉的莱阳。学校建有藏品丰富、底蕴深厚的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拥有山东省财政重点支持建设实践教学中心7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68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人(中级岗位10人,初级岗位18人)。4.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以后出生);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9:00-12月10日16:00查询时间:2024年12月4日11:00-12月11日16:00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stcmchina.com)“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请务必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③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学校录取证明、毕业论文等);④其他条件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须在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党员还需要提供党员证明材料;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⑥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2月;⑨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初审时间:2024年12月4日11:00-12月11日16:00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教师岗位(含实验室管理员)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教师岗位、实验室管理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理论及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学方法以及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