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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11月14日9:00-11月27日16:00;常州工学院:11月19日9:00-11月21日17:0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11月18日14:00-11月25日16:00一、常州工学院(15人)
常州工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6.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czks.czrsj.cn:8001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2024年11月21日17:00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2.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2024年11月22日11:003.对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2024年11月22日14:004.交费确认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2024年11月22日15:00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岗位要求仔细填写相关信息。2.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及时交费并查看交费状态。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踩点”交费(临近交费截止时间时才进行交费操作)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亦由报名人员自负。4.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交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已交纳费用但未参加考试者,费用不予退还。5.如未达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需在http://czks.czrsj.cn/“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zu.cn/)通知公告栏。1.考核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第二阶段为面试。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高校事业发展的潜力。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2.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通知公告栏发布考核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3.资格复审。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 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常州工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常州工学院人事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方式:按常州工学院A类雇员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对于在公示期结束后30天内未能按规定提交入职所需相关材料的人员,其聘用资格不再保留。招聘咨询电话:0519-88510066 王老师,0519-88510062 吴老师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常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行为准则,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感;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一线工作;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4日至2006年11月27日之间出生)。7.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8.本次招聘对象为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应聘者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1.报名、照片上传:11月14日9∶00-11月27日16∶00;2.资格初审:11月14日9∶00-11月28日16∶00;3.陈述申辩:11月14日-11月29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14日9∶00-11月29日18∶00。报名结束前,招聘单位到有关高校开展招聘活动时,应聘人员可以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现场报名人员和网上报名人员一起考核。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考试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2.已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推荐表;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和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考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岗位试讲和面试成绩均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成绩和排名当场公布。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5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溧阳事业编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1月1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8日后出生)。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分团委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2.有2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六)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时),可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时),可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七)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八)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1.报名网址:https://jszp.nuaa.edu.cn/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00-11月25日16:00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3.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4.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或信息错误的视为报名无效。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结束之后将统一进行资格初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材料不全或信息错误者不予通过审核,审核状态可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jszp.nuaa.edu.cn/)查询。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心理测试、小组面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jszp.nuaa.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专项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合格线为50分(总分100分)。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jszp.nuaa.edu.cn/)公布。3.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小组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主要以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三)资格复审。在小组面试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另行通知。②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读证明(盖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③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党员证明: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④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报考人员立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⑤如因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则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按照我校制定的小组面试办法执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2.小组面试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小组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3.在小组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小组面试总成绩(小组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小组面试成绩×60%)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1.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等。2.综合面试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六)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小组面试总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小组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综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综合面试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招聘单位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任专职辅导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须在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综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人事处联系人:郭老师黄老师电话:025-84896867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9-88970027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