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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经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西双版纳州优化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通知如下: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无需到柜台或线上办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由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为其办理退休提取相关手续,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次月将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下全部余额直接划转到职工银行卡内。
二、原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执行的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未调整的继续执行。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监制:郑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