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加强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所有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及相关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二、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职责
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协调各参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按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消防机构审核或备案,确保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经审核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各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新工人入场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并跟踪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建立施工现场消防档案,如实记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信息。
监理单位职责
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理,审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等文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布局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并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应设置在远离明火作业和人员密集的区域,并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临时建筑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的办公、宿舍等临时建筑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层数不得超过 3 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 平方米。临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4 米,成组布置时,组内临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5 米。
临时建筑的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动火作业管理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由动火作业人员填写动火申请表,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动火作业时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监护。动火作业现场周围应清除易燃、可燃物,或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
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溅落的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和使用说明。严禁擅自挪用、拆除、损坏消防设施、器材。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应充足、稳定。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DN100。每层应设消火栓接口及消防水带、水枪,消火栓接口的间距不应大于 30 米。
电气防火管理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安装、线路敷设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应采用合格产品,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防火、防雨措施,箱内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严禁使用破损、老化的电器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周围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
施工现场使用的照明灯具应与易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大功率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易燃物。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
四、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火灾预防知识、火灾扑救及逃生自救方法等。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采用多种形式,如集中授课、现场演示、案例分析等,确保施工人员易于接受和理解。
新工人入场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施工人员转岗、换岗时,也应进行相应的消防安全培训。
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信息。
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施工单位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措施、人员疏散方案等内容。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报警装置,如火灾报警按钮、警铃等。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 “119” 报警电话,并向施工现场负责人报告。
火灾发生时,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工作,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疏散被困人员。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应遵循 “先控制、后消灭” 的原则,合理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同时,应注意保护现场,以便火灾事故调查。
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相抵触,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为准。
本制度由 [建设单位名称] 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