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九小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九小场所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九小场所的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九小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九小场所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检查范围
小商场、小饭店、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等九小场所。
四、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
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
场所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场所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场所是否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并保持完好有效。
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楼梯是否封闭。
场所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行为。
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
场所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二)电气安全
场所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场所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老化、损坏等现象。
场所是否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场所是否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燃气安全
场所是否使用合格的燃气设备,是否存在老化、损坏等现象。
场所燃气管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泄漏现象。
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场所是否定期对燃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特种设备安全
场所是否使用合格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超期未检、带病运行等现象。
场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场所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五)食品安全
场所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场所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场所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场所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
(六)治安安全
场所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场所是否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配备治安保卫人员。
场所是否存在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
成立九小场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召开动员会议,部署九小场所检查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组织开展九小场所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2])
各九小场所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
各九小场所将自查自纠情况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
(三)集中检查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
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行业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跟踪督促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九小场所,依法予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4])
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对九小场所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九小场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小场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九小场所检查工作进行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九小场所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九小场所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共同做好九小场所检查工作。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
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对九小场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予以关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九小场所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九小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九小场所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九小场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九小场所检查工作的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具体检查措施
(一)消防安全检查措施
查看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检查相关审批文件,如没有审批文件或审批文件不齐全,责令场所负责人限期补办手续。
检查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情况。要求场所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检查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检查场所是否配备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对配备不足或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责令场所负责人限期整改。
检查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堵塞、占用、封闭等现象,疏散楼梯不得堆放杂物。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责令立即整改。
检查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严禁场所内违规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燃气和燃油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检查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对存在违规住人的场所,责令立即搬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住人。
组织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电气安全检查措施
检查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情况。要求电气线路必须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对不符合要求的电气线路,责令场所负责人限期整改。
检查场所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老化、损坏等现象。对存在问题的电气设备,责令立即更换或维修。
检查场所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情况。确保场所内所有电气设备均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对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装置损坏的场所,责令限期安装或维修。
督促场所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要求场所制定电气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燃气安全检查措施
检查场所燃气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燃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老化、损坏等现象。对存在问题的燃气设备,责令立即更换或维修。
检查场所燃气管道的敷设情况。要求燃气管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不得存在泄漏现象。对存在泄漏隐患的燃气管道,责令立即整改。
检查场所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情况。确保场所内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对未安装报警装置或装置损坏的场所,责令限期安装或维修。
督促场所定期对燃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要求场所制定燃气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燃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措施
检查场所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超期未检、带病运行等现象。对存在问题的特种设备,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
检查场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情况。要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对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员,责令立即停止操作,并参加培训取得证书。
检查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要求场所制定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对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的场所,责令限期整改。
(五)食品安全检查措施
检查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情况。要求场所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对未取得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场所,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并限期办理许可证。
检查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取得情况。要求场所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在有效期内。对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责令立即停止工作,并参加体检取得证明。
检查场所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情况。要求场所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存在交叉污染、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责令立即整改。
加强对场所食品原料的监管。检查场所食品原料的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是否存在使用三无食品原料等现象。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法查处。
(六)治安安全检查措施
检查场所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情况。要求场所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对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或设备损坏的场所,责令限期安装或维修。
检查场所治安保卫制度的建立情况。要求场所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加强对场所的治安管理。对制度不完善或未配备治安保卫人员的场所,责令限期整改。
检查场所是否存在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场所的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八、检查人员培训
为确保九小场所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对检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培训
组织检查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检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专业知识培训
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检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检查方法培训
对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方法和技巧的培训,包括如何发现安全隐患、如何填写检查记录、如何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提高检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应急处置培训
组织检查人员学习应急处置知识,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提高检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九、检查记录与整改跟踪
(一)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在对九小场所进行检查时,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场所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内容。检查记录要一式两份,一份由检查人员留存,一份交场所负责人。
(二)整改跟踪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九小场所,要建立整改跟踪台账,定期对场所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场所,要依法予以查处。
十、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
(一)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九小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可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九小场所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九小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九小场所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一、总结与评估
(一)总结经验
在九小场所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二)评估效果
对九小场所检查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情况、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情况等。通过评估,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九小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应急预案
为应对九小场所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等内容。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九小场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