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期,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联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沈阳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特征码”专项联合整治行动,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方法挖掘线索,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惩戒作用,有力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检测数据露马脚 作弊行径现端倪
日前,随着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浑南大队执法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平台”上发现了异常线索。浑南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报告中,CAL_ID编码和CVN编码异常统一,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
执法人员根据线索立即联合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对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11月21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走进了这家机动车检测公司。浑南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贾巍手持几份机动车排放人工检验报告告诉记者:“CAL_ID编码是检测机构的唯一标识,而CVN编码则是与检测设备和检测过程相关的关键信息。我们发现这家检测公司在长时间内出具的报告中,这两个编码始终不变。而正常情况下,每台检测设备和每次检测过程都会生成不同的CVN编码。”
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行动。经查,该机动车检测公司从事机动车检测服务,已取得机动车检测资质,共有2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执法人员现场调取10台该单位今年检测车辆的检测报告,发现这10台车辆的检测报告显示CAL_ID编码均为JMB***001、CVN编码均为17***82。
雷霆出击查现场 作弊工具露真容
执法人员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在检车线东北角发现了一台被藏匿起来的OBD作弊器。
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检验驾驶员现场模拟了使用OBD作弊器的全过程。只见他熟练地将作弊器连接到车辆系统,轻轻一按操作按钮,屏幕上瞬间生成了虚假的检测数据,而CAL_ID编码和CVN编码与之前那些问题报告完全一致。
原来,该检测公司自2023年5月起,便使用这台作弊器对部分车辆检测过程中出现OBD检测故障代码时,改变车辆系统参数,清除车辆故障代码,使车辆OBD检测项目合格,最终出具合格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报告。
检测造假为哪般 利益驱动入歧途
面对铁证如山,该公司股东之一麻某某终于承认在网上花费约900元购买OBD作弊器并使用的事实。
经调取涉案车辆违法所得明细表得知,涉案的13208台车辆违法所得共计40余万元。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单位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那么,这家检测公司究竟为何要冒如此大的风险进行造假呢?背后的动机又是什么?
经过进一步询问和调查,记者得知,原来这家检测公司为牟取利益,在部分车辆OBD检测项目不合格时,选择了使用OBD作弊器,让车辆“假达标”。这样一来,他们不仅可以轻松出具合格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报告,还能从中获取不菲的违法所得。
执法联动铸铁拳 规范检测护蓝天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执法处副处长于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来较为隐蔽,涉及的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复杂专业,这给办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在此次案件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通过调取平台数据的“免打扰” 执法方式,既提高了执法效率,又避免了对企业正常运营的过度干扰。
同时,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执法业务优势。这种高效的联勤联动执法模式,不仅提高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更切实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合力,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守护沈阳市的生态环境安全筑牢了坚实的防线。
警钟长鸣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典型案例。
沈阳市某化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涉嫌犯罪移送案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4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交办线索对沈阳市某化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系统原始数据进行检查分析,发现该单位机动车检测原始数据中部分车辆发动机控制单元CAL_ID代码初检与复检不一致,且大量不同车辆机动车尾气检测合格报告上载明的CAL_ID代码相同,分别为6012****569A和2306****45TU,共计7750辆车,疑似使用OBD作弊装置。执法人员在调取尾气检测全过程视频监控中还发现,在出现上述CAL_ID时,检车人员均存在使用OBD作弊器的行为,随即对该单位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对该单位2023年4月运营以来所有机动车尾气检测系统记录进行逐一排查,发现自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该单位负责人陈某某为实现一次检车通过合格,从而提高营业收入,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买OBD作弊器交给检测站长张某某等人使用。在车辆因OBD故障无法通过检测时,使用作弊器生成虚假的车辆OBD信息,帮助故障车顺利通过检测。经核实,该单位使用OBD作弊器后共出具合格的《在用车尾气排放检验(测)报告》7750件,检测报告中车辆的OBD控制单元CAL_ID完全相同。经统计,2023年至案发共非法获利40余万元。该单位存在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事实。
查处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单位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024年11月10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同日立案侦查,并对陈某某、张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启示
本案中执法人员首次调取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系统原始数据作为关键证据,将电子证据与视频监控相结合,通过筛选原始数据找出存在雷同的CAL_ID代码,锁定涉嫌犯罪的重要线索,并在此基础上逐一对该公司运营以来全部《在用车尾气排放检验(测)报告》及监控视频进行数据研判和比对分析,深挖检测机构违法犯罪行为,查实大量尾气排放检验报告弄虚作假行为。本案作为辽宁省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利用OBD作弊器干扰正常检测的典型案例,体现了我省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