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时间节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一、建立碳足迹标准体系 | 制定碳足迹体系建设方案,完善管理政策,推动政策创新和完善。 | 2024年底 | 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 省碳交中心、湖北宏泰集团 |
2 | 支持我省重点行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并同步研制标准,对国家已出台的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形成有效补充。 | 2025年底 | 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 | 省碳交中心、湖北宏泰集团 | |
3 | 鼓励湖北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先行先试,制定企业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发布相关团体标准,促进优秀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向地方标准转化,并争取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 2025年底 | 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 | 省经信厅、省碳交中心、湖北宏泰集团 | |
4 | 引导行业协会、企业等机构合规收集整理数据资源,研究钢铁、磷化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纸及纸制品、农产品等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在注明数据来源的基础上牵头建立重点行业碳足迹数据库。 | 2025年底 | 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 | 省经信厅、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湖北宏泰集团、省碳交中心 | |
5 | 二、建设碳足迹服务平台 | 建立湖北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全省碳足迹的数据归集中心、管理平台和服务枢纽,统一产品碳足迹报告、核查、碳标识认证等一体化管理。 | 2025年6月 | 湖北宏泰集团、省碳交中心 | 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
6 | 引导和鼓励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登录注册湖北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创建企业账户,完成重点产品报告、核查、认证。 | 2025年底 | 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 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湖北宏泰集团、省碳交中心 | |
7 | 支持和指导省内专业认证机构对标国际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碳足迹认证服务。 | 2025年底 |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 | 省经信厅、第三方机构 | |
8 | 依托湖北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和拓展其功能服务,确保平台能够有效对接企业碳足迹管理、绿色供应链管理等市场需求。 | 2025年底 | 湖北宏泰集团、省碳交中心 | ||
9 | 推进湖北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绿色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武碳江湖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综合服务体系。 | 2025年9月 | 湖北宏泰集团、省碳交中心、省生态环境厅 | ||
10 | 三、拓展碳足迹应用场景 | 支持产品碳足迹在工业降碳领域应用。 | 2025年底 |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1 | 支持公共采购、公众消费、绿色出行中优先采购和使用碳足迹较低产品。以武汉碳普惠体系建设为试点示范,,创新低碳产品绿色消费激励机制。 | 2025年9月 | 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湖北宏泰集团、省碳交中心 | ||
12 | 建立打造零碳示范园/区,构建数字化碳足迹溯源体系和碳数据安全出境制度,探索碳中和试点示范。 | 2025年底 | 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 |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芒果冰. 尚云互联
环评云助手环小程序提供文件链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