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业主要放下“甲方”心态

政务   2024-11-24 17:37   湖南  


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布大气监督帮扶领域的5个典型案例,其中山东省潍坊市山东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案案情如下:

案例】2023年4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生态环境部远程监督帮扶推送的污染物冒泡高值区进行排查时发现,山东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电炉技术改造项目浇筑工序、蜡模工序未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企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却显示,浇筑工序已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蜡模工序已配套建设活性炭吸附装置,涉嫌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弄虚作假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2023年5月10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一)建设项目管理类第9项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1.6666万元,对直接负责人处罚款7.1875万元。该公司及负责人于2023年12月18日履行罚款缴纳义务。

通过学习案例,有一些心得体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一般不会是故意为之,因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未落实,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不验收或者验收弄虚作假也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所以,验收被判定弄虚作假多半还是因为下面这些原因。
业主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实践中,部分业主往往是把验收工作全部丢给了第三方机构,放手不管,在对接沟通和提供资料等方面不主动,不积极,导致承担验收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付了事,最终导致验收报告质量不高。业主安排的对接人员“甲方”心态比较强,有时候要一份资料,等1到2个月是常事,对一些核心材料怕麻烦,往往应付说“环评上都有按照环评写”,最后造成验收报告和实际建设情况不一致。
业主对验收报告缺乏把关能力也是一个重要问题。由于业主往往不具备专业的环保验收知识和技能,导致他们难以对验收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有效把关。第三方机构编制验收报告后,业主很多时候也没有精力去仔细核对。所以业主请专家对验收报告进行独立审核和评估是很有必要的,前提是要营造一个让专家讲话的环境,要把专家提出的问题认真对待。
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典型案例宣传不够。《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均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实践中,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典型案例,宣传不够,形成威慑不够。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朋友谈起,他们在一次验收中,发现企业工程建设内容中生产线有一条未建设,而业主按照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要尽快验收,所以告知企业只能对现已建成的工程进行分阶段验收,等后期全部建设完成后,再整体验收。业主不理解,最先反应是第三方机构想多做一次验收,多收一次费用。所以,普法宣传工作很重要。实践中,业主既依靠第三方机构又不彻底听从第三方机构合理建议,怕麻烦、怕投入,心存侥幸。
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责任心不强。虽然现在是企业自主验收,但在实践中,由于企业缺乏专业人员,部分业主往往是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机构,然而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验收并没有明确的资质要求,且第三方机构接受委托后一般不会在验收报告上署名,导致一些不具备足够专业能力和责任心的第三方机构得以混入市场,增加了验收报告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的风险。
验收过程的公开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力度不够。按照规定,验收工作是需要公示3次。实践中,往往是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公示1次。公示一般是在当地主流媒体,但是参与的人不多,点击率不高,很少有人提出意见,往往只有行业内的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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