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之罪
本来我还准备夸一夸这本书。因为关于Amsel诊断标准中“线索细胞阳性”即可,是符合Amsel博士当初论文中的标准的。
但是“其中第1条必备”,很明显就不符合了。我就说“线索细胞阳性”必备是从哪里传出来的,还真有书写。
原文中提出了五点,第三点和第四点重复,于是缩减为现在的四点,这个我可以理解。那到底是如何演变为四点中满足三点就可以了的呢?我不清楚。
《阴道分泌物临床检验与结果报告规范化指南》:
指南也并没有要求线索细胞阳性必备。
《中华妇产科学》第四版:
《中华妇产科学》第四版同样也并没有要求线索细胞阳性必备。但是似乎又有新的疑惑,那么4项满足3项又是如何演变而来的呢?
今天这个问题不是重点,暂且搁置。
傲慢之罪,从何说起?
本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对阴道微生态有了了解。
前几天看到这里:
我真是太无语了。
临床医生对检验的了解为零?
第一点,我也暂且搁置。我看了不少妇科书籍,对这种所谓线索细胞还需要等待3~5分钟时间才能形成的说法闻所未闻。这也不是重点,我查证后再说。
问题就是“谁家线索细胞报告是临床医生出的?”,这个问题到底怎么形成的?专家从来不出门吗?还是说你甚至不知道医院有检验科这个东西?
写在最后
就这,洗洗睡!
REFERENCE
1.略
往期回顾
如果您认为本文有价值,还想看更多更及时的内容,记得点下“赞”和“在看”,再星标一下公众号这样每次最新文章发出后,就会第一时间出现在你的订阅号列表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