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药企收到警示函!

健康   2025-01-19 17:55   辽宁  

来源:企业公告    编辑:wangxinglai2004


近日,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因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董来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一、警示函基本内容:
《关于对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董来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年1月10日 
生效日期:2025年1月10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涉嫌违规事项类别:公司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 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
二、涉嫌违规事实: 
  • 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合同存在审批程序不完备、合同形式不完备、签署 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 采购管理不规范。采购审批缺少采购计划审批表、书面询价记录、供应商 盖章的报价单等材料。 

  • 签收单管理不规范。部分签收单上客户未填写签收日期;部分签收单发货 日期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三、处罚结果:
董来山作为公司董事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第二十一条、《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来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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