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
11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共17家企业生产的
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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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次奥硝唑注射液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奥硝唑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丙二醇和乙醇。
1批次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
1批次咪喹莫特乳膏
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天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咪喹莫特乳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
1批次注射用头孢地嗪钠
经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汕头金石粉针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头孢地嗪钠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1批次逍遥丸(浓缩丸)
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逍遥丸(浓缩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2批次银翘解毒丸
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银翘解毒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1批次一清颗粒
经宁波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清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粒度。
1批次枣仁安神颗粒
经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枣仁安神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6批次红花
经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河南省疫苗批签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亳泰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汇济药业芜湖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红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标示为安徽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湖北大顶山制药有限公司、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红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2批次合欢花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洛阳祯杨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合欢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含量测定;标示为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合欢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1批次山豆根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豆根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1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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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明确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通告还公布了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 检查中的丙二醇和乙醇不符合规定可能影响药物浓度。
● pH值是氢离子浓度指数,作为酸碱程度的衡量指标。
● 含量测定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
● 水分系指药品中的含水量。水分偏高通常与工艺、包装不当以及储运环境等因素有关。
● 微生物限度系对非直接进入人体内环境的药物制剂的微生物控制要求,分为计数检查和控制菌检查两部分。
● 重量差异系反映均匀性的指标,是保证准确给药的重要参数之一。
● 粒度系指颗粒的大小,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导致药物主成分含量不均一。
● 性状项下记载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特性。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
● 杂质检查系反映中药饮片中掺入或混入杂质的情况。
看到这里的小伙伴们
快检查自己的小药箱
看看有没有上述药品
如在生活中发现此类情况
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哦~
诺如病毒感染预防
1.防止“病从口入”,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水果和蔬菜食用前应认真清洗,牡蛎和其他贝类海产品应深度加工后再食用。
2.诺如病毒感染病人应远离厨房或食物加工场所,患病期至康复后3天内不能准备和加工食物或陪护其他患者。
3.及时用含氯漂白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清洗消毒被患者呕吐物或粪便污染的物品,清洗时应戴上橡胶或一次性手套,并在清洗后认真洗手。
4.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应加强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学生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登记等工作,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呕吐、腹泻等相关症状,及时送医诊治并报告相关部门。
(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开州区推进委员会 开州区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