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越秀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质量,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关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
二、项目需求
1. 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学校与中选机构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学校每学期研学活动结束后对机构进行满意度考核,考核不达标的,学校有权不再续签。
2. 研学实践对象:
一至六年级学生(人数以学生自愿报名参加人数为准)。
3. 研学实践内容:
根据学校研学主题,开展包括但不限于革命传统教育、非遗传统文化、乡情教育、科技智能、工业制造、劳动教育、生命科学、自然生态等研学活动。第三方机构可以根据学生数量以及实际需求,在充分考虑安全、学生年龄特点、活动时间、地点车程等因素基础上,设计广州市内及周边研学点线路。
三、遴选条件
1.具备相关资质、信誉好的第三方机构。
2.有三年以上研学组织经验、有独立研发研学课程的第三方机构,且曾成功组织单次在1000人以上的学生研学活动。
3.当选机构必须独立完成当选任务。不接受联合体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研学承办机构一旦与学校签订研学承办服务协议,不得转包、分包。
4. 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有资质的旅游豪华大巴车辆接送;每辆车至少配备有责任心、有相关资质的导游1名,低年级保证配备2名年轻有责任心并有相关资质的导游。
5.近三年内组织研学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1. 公益自愿。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应坚持公益属性,自主自愿承担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学生需求,提升学生素质。
2. 诚信守规。第三方机构应保证报送材料及自述内容的完整、真实、有效,在与学校合作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工作中诚实守信,按照合同履约,保证学生安全和服务质量。
3. 公开公正。学校组织对申报的第三方机构资质进行核查、评议、遴选,遴选公告和遴选结果将在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五、遴选概要
(一)参加评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遴选材料,材料内容主要包括:
1.提供公司资质证明。包括:
①公司经营资质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各1份);
②承办学校研学活动经历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③服务水平;
④诚信承诺书等其他有利于参评公司的合法资料。如有需要,会随时要求查看原文件。资质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2. 制定研学活动方案。包括:
①课程开发团队及课程开发理念(含导学、研学、展学内容);
②课程设置(研学手册、科普或德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材料等)。
推荐秋季、春季各3-5个研学地点资料供校方参考。要求交通便利(路程在1小时之内)、规模较大(具备同时接待3—5所千人以上规模学校进行研学活动的能力)、价格相宜(适合小学生参与并价格适中)、特色明显(研学课程开发及实施效果良好)。
3.服务收费报价。包括:
①豪华大巴接送;
②活动门票(详细项目);
③研学课程;
④导游及授课讲师服务;
⑤饮用水等。项目、数量、价格要求清晰、合理。
4.安全保障。包括:
①向校方提供租用旅游大巴公司资质证明及旅游大巴车况检验证明、司机及跟车导游等工作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
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③做好行前安全教育、行中安全措施、行后安全评估。
5.材料真实。
各社会机构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学校成立由学校行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共同组成“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小组”组织遴选,采取综合对比择优,现场投票选定中选单位,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报名方式
1.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6日13:00截止,请把报名资料(统一采用A4纸)用档案袋装好密封加盖公司印章(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58号中山三路小学保安室(并登记递交时间)
3. 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老师
2.联系电话:83841330转8002
八、监督电话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83863700转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