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发了一篇污蔑我的创辉达输了劳动仲裁知乎,被劳动者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法院没有从他们公司找到钱的文章。
文章发出来之后没多久就被创辉达给举报了,说实在的,我的文章被他们举报对于我而言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毕竟当年我和他们结下梁子以来就已经是不死不休了。只不过这一次他们举报我的理由倒是有点意思,文章刊载的(2024)湘执206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未生效,该执行已被驳回,执行所依据的“仲裁裁决书“并未生效,该案件已经一审和二审终审,发生法律效力的为二审判决书。公众号运营者应对发布内容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在未査证案件进展的情况下,即传播执行裁定,且描述企业可能破产,损害商峇。望平台核实。大概意思就是,这个案子后续经过了一审和二审,最终结果要以二审判决书为准,我之前文章中提到的那个执行申请已经被驳回。关于这个案子后续发生一审和二审的事情我是丝毫也不觉得奇怪的,毕竟很多公司对于劳动仲裁都是会去申请一审二审的,其目的不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拖延时间恶心劳动者。而且能够让我确认这一点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有一位已经关注了我的微信公众号一年多的粉丝给我发来了私信,那位粉丝表示他就是那篇文章里面的员工,实际情况是湖南法院信息滞后,后面一审二审之后他已经拿到钱了。不得不说,劳动者通过仲裁、一审、二审之后能够拿到钱也是一个好消息,既然他能拿到钱,那么想要申请创辉达破产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同时这位粉丝也说过我曾经发的文章里面衣服上面印着创辉达还我血汗钱的也是他,可惜的是我翻遍了我以前的文章,找不到那照张片了,我估计是很有可能被创辉达举报给删文章了。
整个事情搞清楚之后,我只能对创辉达说,你们投诉是有道理的,但是你们投诉错了对象,你们应该投诉的对象是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才对,毕竟我上一篇文章里面发出来的文件是天心区人民法院出的,说找不到你们公司的钱在哪里的也是天心区人民法院。所谓是冤有头债有主,你们觉得你们的商誉受到了不好的影响,那也是天心区人民法院的问题。没有法院出具的那个文书,怎么可能会有我的那一篇文章呢?对于法院出具的文书,我自然是无条件相信的,所以你们应该举报的事天心区人民法院才对。你们不敢去找天心区人民法院只敢向微信公众平台投诉我是觉得和法院比起来我就是一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吗?不过从天心区人民法院的文件来看,我不得不佩服创辉达的把钱藏起来的本事,毕竟创辉达现在还是一个几百人的正在运行的公司,法院居然找不到区区六万多块钱,你们藏钱可藏得真深。文章的最后,我还是要和读者朋友们着重推荐一下这位劳动者发给我的这么一句话。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帮我劝劝被创辉达坑的同事,以及被其他黑心工厂坑的朋友,不要怂,劳动仲裁没有那么难,也不会耽误自己多少时间,不要被公司唬住了,收集好证据,拿回自己的血汗钱。我也是一直这么对我的读者朋友们说的,劳动仲裁不难,也不会耽误你们多少时间的,如果遇到了类似创辉达这样的黑心工厂,请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