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手教你劳动仲裁(五)——仲裁程序开庭
文摘
2024-10-02 08:01
湖南
在开庭之前,仲裁委是一定会询问劳动者是否要调解,劳动者如何选择?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调解或者不调解。
仲裁委有专职的进行调解的人,出于节省时间的考虑,他们可能会对劳动者说:「你的案子肯定赢不了,赶紧接受调解吧。」这样的劝说言论是违反规定的,仲裁委都会有这样的规定,就是不能用败诉来威胁当事人去调解或和解。 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不是真的会败诉,到后面案子该怎么判还是要怎么判。所以劳动者是否接受调解,主要还是要看有没有谈判空间。调解是一种结案方式,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与劳动仲裁委下一个判决效果是一样的,一旦达成了调解就不能再以同样事实理由申请。 除了在开庭前外,调解其实可能发生在任何时候,仲裁员有非常大的调解倾向,因为案件一旦进入调解程序,仲裁员在该案的工作就立刻结束了。如果是不调解,那他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要做。所以需要提醒的是,仲裁员有一定可能会为了促使调解,压低劳动者的预期, 当然仲裁员也会去给单位施加压力。 调解未必总是坏结果,我们劳动者要预备好一个底线,超过这个底线我们就坚决不答应,这样可以避免自己在调解中吃亏。我个人的倾向是如果调解的金额和你申请的金额差距不大的话可以接受调解,毕竟可以尽快拿到钱的话少一点也不是不能接受。当你已经上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后,如果收到了开庭通知书,那么你就可以准备按时到达开庭地点了。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你的仲裁申请书一定要把自己的诉讼请求想到位,尽可能不出纰漏。如果需要事后修改,拿到开庭通知书上面列明负责你案件的仲裁员和电话,需要修改诉讼请求就打电话给仲裁员。其他需要询问的也是打电话给仲裁员,不要给立案的地方打电话。 当你进入仲裁法庭后,仲裁员会宣读纪律,并核实出庭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 此外,仲裁员会问你要不要回避。回避就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仲裁员、书记员。比如,仲裁员是公司老板的亲戚。这个情况很少有,如果没有就说不申请回避即可。 接下来,仲裁庭会要求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在申请人读完申请书,被申请人陈述完答辩意见之后,仲裁员可能会进行提问,这时候作为申请人据实回答即可。 申请人宣读完申请书,被申请人答辩后,会来到举证质证环节。举证质证环节是整个庭审中最重要的环节。申请人先举证,然后由被申请人质证;之后被申请人举证,申请人质证。 在我们举证后,公司方会质证。如果对方胡搅蛮缠,无视事实不承认我们的证据,我们 也不需要和他吵,证据是否成立由仲裁员决定,和对方狡辩关系不大。 质证就是反驳对方证据。质证一般从三个方面进行:证据真实性,证据合法性,证据关联性。真实性是指证据是客观真实的,不是一方伪造的 。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来源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据不是非法搜集的。关联性是证据和本案有关,证明的不是无关事实。质证结束之后,对于劳动争议的焦点问题,仲裁员会请双方进行发言。 此时,除了就仲裁员归纳的争议焦点说自己的看法,也可以说之前想说却没说的话,比如对对方说的话进行反驳。 之后会请对方发言,对方发言完毕后你依然可以请求发言。 因为你的话是会被书记员记录下来给仲裁员参考进行判决的,所以不要说无关的重复的话,如果因为过于激动,说一些无助于仲裁员判断的话,会被仲裁员制止。 辩论之后,书记员会把庭审的笔录打出来让你签字,你可以看下笔录是否与自己所说一致,如果不一致可以进行修改;没有意见的话,主页签字再写上日期。 核实庭审笔录也很关键,因为仲裁员写裁决的时候很可能是一周以后了,这个时候他能依据就是双方的庭审笔录。一定要仔细阅读庭审笔录,有错误的地方,一定要当庭提出修改。确认无误以后,再签字。签完笔录,就可以回家了。 开庭后,要注意冷静,只陈述事实,不要虚报夸大,所有的细节也都要准备好。说出的话都要有证据支撑。同时不要低估对方的卑劣,手段包括且不限于:耍赖、狡辩、颠倒黑白、反咬…… 但是这些手段恰恰就是他的局限性,他没有什么办法,只是黔驴技穷后的图穷匕见罢了,因此你不要慌张,也不要激动,只需要有理有据的坚定的做好自己的事,把该说的都说了就可以了。对方如果有无理的狡辩,只需要让他提供证据,如果造出了假证,也可以通过质证反驳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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