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孩疑似输头孢曲松钠身亡!头孢类药物到底要不要皮试?

文摘   2025-02-05 07:39   江西  

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日,一名患者家长发文向公众表达了自己遭遇的不幸,声称12月20日下午,自己6岁的儿子因发热在当地的卫生院输液,回家后感到身体不适紧急送医,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家长表示:“12月20日,我儿子发热达到37.5℃,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由爷爷奶奶带到当地卫生院就医。经过两小时输液返回家中,当晚8点多,孩子被紧急送至上级医院抢救,于晚上10点半宣布不治身亡。”


“孩子在输液过程中虽然有意识,但已经感到严重不适,全身瘫软。输液时,孩子的爷爷奶奶将情况报告给了卫生院的医护人员,但医护人员表示‘没事的’,根本没有重视。在历经两个小时输液后,孩子返回家中,但不适症状并未好转。我们察觉到不对劲,就赶紧送到了上级医院抢救,一个多小时后,孩子就离开了我们。”


根据家长提供的病历,输液药物包括葡萄糖注射液、维生素 C 注射液、维生素 B6 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均为常用药物,并无其他。不过,家长透露,孩子输液前并未皮试。




患儿死亡有可能和头孢曲松钠有关

到底要不要皮试?



由于药物中有抗生素头孢曲松钠,又没有进行皮试,患儿的死亡原因可能和头孢曲松钠有关。


头孢曲松钠(ceftriaxone),这个药我们用的太多了,它属于第三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药物,又名菌必治。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用于临床,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以广谱、高效和耐酶而闻名,临床应用极其广泛,可用于多种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胆道感染,以及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等,也用于围术期感染的预防。


使用头孢曲松钠时要不要皮试,这个问题争议很大,各地并不统一, 说明书和药典中也并无明确规定。临床实际中有不做任何皮试直接使用的,有用青霉素或头孢唑啉代替皮试的,也有原药皮试的。迄今为止,药品说明书对其皮试的要求也是从无到有,最后又从有到无,反反复复。


2021年4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这些年致力于推动全国取消头孢菌素常规皮试的专家表示:终于等到你!

但网上有调研显示:在阅读了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指导原则后,仍有超过半数的问卷填写者认为,使用头孢类药物前应做皮试。


哪种情况需要做头孢类药物皮试?

目前,根据《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以下两种情况需要做皮试:


① 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


此类患者如临床确有必要使用头孢菌素,并具有专业人员、急救条件,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后,选用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进行皮试,其结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② 药品说明书中规定需进行皮试的(可参考表1的总结)。


应当向药品提供者进一步了解药品引发过敏反应的机理,皮试的灵敏度、特异度、阳性预测值和阴性预测值,并要求提供相应皮试试剂。


临床药师对规范头孢菌素皮试的建议:


① 详细询问过敏史比皮试更重要。


并且应规范皮试阳性患者书写,应具体记录药品名称,如“头孢××皮试阳性”,不应笼统记录为“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过敏”。并告知患者皮试阳性不等于过敏,做好解释工作。


② 明确头孢菌素的皮试指征。


除了指导原则中所提及的两种情况外,其他情况不应做常规皮试。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规定了头孢菌素皮试液的配制方法:


头孢菌素皮试不引发皮肤非特异性刺激反应的推荐浓度为2mg/ml。若确需进行皮试,需将拟使用的头孢菌素加生理盐水稀释至2mg/ml浓度配制成皮试液。


设立阴性对照(生理盐水)及阳性对照(0.01mg/ml 磷酸组胺),有助于排除假阳性反应、假阴性反应。


③ 之前有某种头孢皮试阳性


因临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尽量选用化学结构侧链差异大的其他头孢类药物。


④ 过敏反应是难以预测的


皮试阴性并不代表安全,应随时做好处理过敏反应的准备,备好急救药品,0.5~1h内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做好急救措施。


具体参见《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中“过敏史的甄别与严重过敏反应的救治”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头孢菌素过敏固然存在,可皮试并不能准确预测和预防这种过敏,反而容易让我们对皮试的假阴性疏忽大意。


对所有头孢菌素无差别进行皮试,增加医务人员工作量,增加患者痛苦,与其等待一个并不准确的预测结果,不如在使用药物前就做好药物过敏急救预案。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呼吁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头孢类抗菌药物是否进行皮试予以明确界定,以便在日后出现相似的争议时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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