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法院“通报”的三大破绽

文摘   2024-08-13 10:59   湖北  
血淋淋的教训和残酷的悲惨的事实告诉人们:法槌,不是好敲的,举起法槌的时候,要良心无愧;落下法槌的时候,要公正无私。
法律,不是世界上最公正的,因果,才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的!伟大的科学家牛顿和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说:“因果是宇宙最基本的定律”,凡人凡事不要占在本位主义说话,不要只为自己说话,高手在民间,智慧在民间,人民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
法院发布文书或发布通报都是一个十分严肃的事情,它同样代表着法律的意义和威严,无论从措辞的准确和逻辑的严密以及客体事实本身的实锤等全方面都应该是严谨的慎重的无懈可击的。

可是,作者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2024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王佳佳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情况的通报》中读出三大破绽和一大疑惑(或者说沉思)。

注意,《通报》的核心词是“王佳佳、遭、杀害、情况”,也就是说这个通报就是告知公众“王佳佳是怎么死的”、是“因什么而死的”、把王佳佳死的直接“因果”明朗的告知全民大众、完事儿。

《通报》中明确指出“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某无责任”,这说明在整个交通事故中,骑电动车50岁的党某某“全无责任、全无过错、全系受害人”;交通事故中的核心和关键就是“责任认定”,那么,“无过错、无责任、受害人”的党某某为什么因为9448.04元法院不予支持不予赔偿而坚定不移孤注一掷一不做二不休痛下杀手杀了37岁的女法官王佳佳呢?他为什么不杀撞他的负事故全责的司机李某某呢?为什么不杀别人呢?为什么偏偏杀害他的主审法官王佳佳呢?凡事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党某某一定有他心中扎心的解不开的结和委屈,这个“解不开的结和委屈”合不合情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我们姑且不论,反正他自己认为他有很大的委屈,所以他最终走到痛杀王佳佳尔后自杀的地步!这都是发人深省令人深思的问题!

破绽一、《通报》中说“交警部门认定党某某伤势轻微”,注意,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只有“责任认定”的权力,没有“伤情鉴定”的权力,交通事故中对于受伤人员的伤情鉴定只能由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合法的专业法医中心予以鉴定,交警部门只能“认定责任”,哪能“认定伤势”?

破绽二、法院是重事实重证据是什么事说什么事的庄严之地,凡是“与本案无关”的话不说,“与本案无关”的事不扯,本《通报》的核心词主题词是“王佳佳、遭、杀害、情况”,全民大众关注的是“王佳佳为什么被杀”这一因果,《通报》里为什么要罗列与“王佳佳遭杀”“情况”“与本案无关”的王佳佳工作情况、荣誉情况、品德情况及单位“悲痛”、“愤怒”、“谴责”等与“王佳佳遭杀情况”无关的其他情况呢?有必要在这个十分敏感“遭杀情况通报”中为王佳佳正名正声吗?这严肃吗?符合《通报》自身严肃的标题和核心主题吗?这不是法院在审案时一再要求和强令原被告“住口,与本案无关”吗?

最大破绽三、《通报》中明确指出“党某某左踝关节和左腕关节轻度损伤”,作者从事新闻工作几十年,确实见到过很多轻度损伤譬如挫伤皮裂伤擦伤等,但这种看起来不重的轻度损伤它就是老不好、就是迟迟不痊愈,发炎溃烂,给人带来行动和生活很多不方便,更谈不上生产劳动和上班做事了;党某某是不是这种情况?很多交通事故轻度损伤如破皮挫伤碰伤看起来是小事,其实是大事,因为迟迟不好,很拖人很缠人很恼火很烦心,严重影响生产生活,不然,党某某怎么住院了二十九天?

更重要的破绽是:党某某住院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是以院方开具办结的入院出院手续为准,总共“住院29天”,而不是“前15天”,虽然29天的“住院时间”前15天是“作为客体的人住在院里”而后14天“作为客体的人住在家里”,这只是党某“住院”的方式改变了一下,他只是住在家里擦药服止疼药在继续疗伤养伤,而不是在上班做事,这14天医院仍然承认和认定党某某在住院是住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证据,那么,既然住院29天的后14天没产生医药费和治疗费当然就不存在赔偿,法院不予支持党某赔偿医药费诉求是对的,但,党某某仍属住院的(哪怕住在家疗伤养伤)后14天的误工损失费法院应该从实际出发公平公正体贴弱者判令赔偿啊?党某某住院29天的后14天哪怕是住在家里继续疗伤养伤,但,仍然是住院的性质啊?理应赔偿误工损失费啊?为什么不赔偿?这明显是不公平不公正啊?按照当时市场劳务工日均工资水平300元一天,14天4200元的误工损失费应不应该给党某赔偿?我们设身处地替党某想想,他虽然是受的轻度损伤,可轻度损伤迟迟不痊愈,给他的行动和生活带来不便,更不能从事生产生活或上班挣钱,“轻度损伤”就拖着他很恼火很烦心,又是一个单身汉,这14天仍属住院的误工损失费铁公鸡一毛不拔,党某某好受吗?我们凭天地良心替他想一想?

人不受委屈事不到急处情不到绝处心不到死处,他会为几千块不顾自己而去杀人吗?

而且,他杀的是一个为他受伤受害受委屈的主审法官!

如果体谅体贴弱者,法院事先既给交通事故中“完全无责任、完全无过错、完全受害者”的党某作耐心细致体贴入微设身处地感同身受以心换心的思想工作,又以“后14天住院”为证据,给他赔偿合情合理合法的误工损失费,话是穿心药、人心是肉长的,他会杀人吗?他会杀一个为他办案的主审法官吗?他一个50岁的中年,他不想活吗?他会因为几千块钱不要自己的命去要别人的命吗?

血淋淋的教训和残酷的悲惨的事实告诉人们:法槌,不是好敲的,举起法槌的时候,要良心无愧;落下法槌的时候,要公正无私。

法律,不是世界上最公正的,因果,才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的,伟大的科学家牛顿和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说:“因果是宇宙最基本的定律”。

凡人凡事不要占在本位主义说话,不要只为自己说话,高手在民间,智慧在民间,人民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


禅那
写作和孤独是我灵魂的翅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