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文摘   2025-01-11 10:03   重庆  

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自“双减”政策落地实施以来,我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校外培训机构主动配合,积极落实政策要求,展示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与担当。在此,江北区教育委员会真诚地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为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且富有意义的假期,我们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1


依法依规开展培训

请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确保培训活动合法合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依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2


强化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底线。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寒假前至少开展1-2次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寒假营业期间,要加强对培训场所的安全巡查,每日开展消防防火等安全巡查,同时加强机构安保管理,严防发生学生伤害案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规范培训内容和时间

严禁在寒假期间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所有形式的学科类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冬令营”、家庭教师、高端家政、AI自习室、研学培训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合理安排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时间与内容,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年龄特点,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4


合理收费并公开透明

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单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银行监管账户,做到预收费全面托管。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探索“先上课、后付费”的运营模式,更好的体现机构诚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家长反映的退费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5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培训活动,杜绝有偿补课等不良行为。

6


积极宣传科学教育理念

校外培训机构要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选择培训服务。同时,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7


自觉接受监管

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希望各校外培训机构自觉接受监管,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1月11日

来源:培训机构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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