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扩内需促消费,陕西农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相关要求,积极依法有序完善商业性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省农合机构已发放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
二、利率定价机制规则
(一)利率加点值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时,客户可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二)重定价周期调整。存量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按6个月、按12个月重定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原贷款合同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原贷款合同以贷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贷款发放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贷款存续期内仅可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
(三)对于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需先向贷款经办行社申请转换为以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以下简称为“固转浮”),以最近一个月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再申请按上述规则进行利率定价调整。转换完成后,不能申请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办理方式
(一)利率加点值调整申请。符合条件的客户可于即日起线上通过陕西信合手机银行APP“贷款-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或线下向贷款经办行社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审核通过后,新的利率加点值即日生效。
(二)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陕西农信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客户可通过陕西信合手机银行APP“贷款-房贷利率调整-修改重定价周期”栏目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审核通过后,新的重定价周期即日生效。客户也可按上述时间线下向贷款经办行社申请办理。
(三)“固转浮”申请。申请“固转浮”的客户可于即日起线上通过陕西信合手机银行APP“贷款-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或线下向贷款经办行社提出“固转浮”申请。审核通过后,如符合上述利率加点值调整规则,可继续调整利率加点值。
四、温馨提示
(一)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关注人民银行发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如符合调整条件,可向贷款经办行社提出申请。
(二)调整成功后,您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贷款相关信息。如您对利率定价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联系贷款经办行社。
(三)利率定价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相信陕西农信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谨防电信诈骗。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陕西农信的信赖与支持,如有疑问,可详询贷款经办行社或拨打96262客服热线。
特此公告。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