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1月8日,博主“影子不会说谎”告诉记者,10月17日,他和团队在河南安阳妇幼保健院内发现隐藏针孔摄像头,安装于医院二楼乳腺治疗室旁的更衣室内。报警后,当地警方对非法偷拍摄像头进行了取证和拆除。
博主称,团队在10月时接到该医院的偷拍摄像头线索,投稿人称是“医院的休息室”。随后,他们前往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经过5天的扫楼、蹲守,于10月17号找到被偷拍当事人并协同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针对非法偷拍摄像头进行取证拆除。博主向记者出具的医院平面图显示,被偷拍房间位于医院二楼乳腺门诊层,为乳腺治疗室旁的一处更衣室。
11月8日晚,博主告诉记者,他在当天下午接到了办理案件的安阳市公安局北关分局豆腐营派出所工作人员电话,对方向他表示,警方已经抓到安装该偷拍摄像头的人,“是个人行为,已经做了行政处罚”。
11月9日晚,安阳市妇幼保健院通报房间内暗藏摄像头事件。通报称,网传该院暗藏摄像头一事引发媒体关注,10月17日,该院职工发现被偷拍后及时报警,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当天即抓获违法行为人,并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已于当天使用专业设备对全院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监视监听装置。
近年来,在酒店、民宿偷拍的黑手屡见不鲜,花招也不断翻新。从酒店房间到出租车,从试衣间到洗手间,它们似乎“无孔不入”,甚至形成了一整条上下游黑色产业链。从法律角度来讲,我国多部法律早已针对偷拍行为都做出了规定:
从行政法而言,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而偷拍行为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则触及刑法。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尽管我国已有相关法律禁止偷拍,近年却有屡禁不止之势。窥私的畸欲和非法获利相互碰撞,让人性的恶得到更大程度的释放。
当偷拍摄像头越来越隐蔽、并出现在各种场景时,人们对自己的隐私也愈加担忧,谁能保证下一个被拍的人不是自己?
任何人的生活,都不应成为他人的色情片素材。在愤怒和谴责之后,更重要的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