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各朝养老制度

2024-09-23 23:38   广东  

其实,如何养老并不是现代才有的问题。在中国古代,除了以孝治天下的治国理念,更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先秦时期的《礼记·王制》记载:50岁以上的老人可供给细粮;汉代的《王杖诏令册》规定:70岁以上老人即使触犯刑律虽有罪不加刑焉;唐代《唐大诏令集》规定老人可安排护工,凡庶人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丁一人;宋代已出现福田院”“居养院”“养济院”“孤老院各种养老机构……

周代规定家有90岁老人全家都可不服徭役

早在上古三代,老人的概念和标准已被明确。《礼记·曲礼上》记载: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大概意思是,人到了60岁,就算老年人,可以指使人干活;70岁身体各项机能进一步衰弱,应该交代家事,把该安排的都安排好;80岁、90岁,已算髦耋老人……

先秦时期如何养老?首先是关注老年人的饮食。《礼记·王制》曾详细记载:从50岁起,就应该给细粮吃;到了60岁,还要准备隔宿的肉食;到了70岁,则要增加副食;到了80岁,要经常供奉珍馐美食。至于90岁的老人,因行动不便,饮食消费已没规律,可能随时要吃要喝,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如果老人出游,最好是带着食物跟着他……在夏、商两代,朝廷还会在仲春和孟冬两季给鳏、寡、孤、独者发放粮食等生活必需品。

为让子孙更好地赡养老人,周代实行给有老人的家庭减免徭役的政策。如果家中有80岁以上的老人,儿孙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岁老人,则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此即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一说。

上述主要是对家庭养老模式所做出的规定,先秦时期还提出了国家养老概念。能享受国家养老待遇的主要是四类老人:一是相当于公民道德楷模的三老五更;二是相当于烈士家属的家中之老;三是相当于离休老干部的致仕之老;四是相当于五保户的庶人之老

先秦时期的免费医疗尤其实惠,此即周代起实施的养疾之政。当时,在官府编制中专设掌病一职,负责给老人问病。据《管子·入国》所述,掌病要定期看望老人,定期进行检查:有公职者,70岁以上3天一问;80岁以上2天一问;90岁以上每天问一次;对民间老人,每5 天问一次。

对于患重病老人,掌病要及时向国君汇报,国君会安排出时间,亲自前去看望老人。但是,这项制度在后来名存实亡,成了老人的一种愿望。

汉代出现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

汉代是中国古代养老制度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推出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制度,特别是对家庭养老,有着极严的规定和要求,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不养,在汉朝算重罪。

为保证家庭养老的落实,汉律规定,不赡养老人者或被弃市。汉朝人的平均寿命仅30岁,能活到六七十岁很不容易,人生七十古来稀,用在汉朝更贴切。因此,汉朝将老人的标准提前了4岁,即到了56岁就算老人。《汉旧仪》中所说的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就是这个意思。

56岁以上的人,可以享有相应的老人保障权益,如免除税赋。汉朝规定,13岁~56岁的成年男女,每年要缴120钱人头税,到了56岁,就可免缴这笔钱。对于90岁的老人,甚至连家属都可以享受免除徭役的待遇。

除了减负免税,朝廷每年还会直接给民间老人(庶老)发放食物。如汉文帝刘恒即位当年即下诏:80 岁以上的老人,每月赐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90 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再加赐帛二匹,絮三斤。

汉朝最让老人有尊严、觉得幸福的地方,应该是发放老年证。当然,这种老年证不是今天这样的小本子,而是一种叫鸠杖的实用物。

鸠杖,又叫王杖,顾名思义是帝王赐予老人使用的拐棍,它是一种特殊权力的象征。从史料和考古发现来看,给老人赐杖的制度在汉朝被正式确立,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曾做鸠杖赠送高龄老人,开了汉朝赐杖的先河。汉宣帝刘询则使之成为一种制度,规定凡是80 岁以上的老人,皆由朝廷授以王杖。但从张家山汉简中的相关律令来看,汉代较早时曾是七十赐杖

为了保证鸠杖的权威性,汉朝出台了相应的法规。1959年~1981年,从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中先后出土了8根王杖(鸠杖),还随之出土了《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木简。

《王杖诏令册》全文近 600字,规定了70 岁以上老人应该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有学者称之为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其中有一项规定:70岁以上老人即使触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诉,继承了先秦时期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的制度。

唐代已关注老年人精神健康

魏晋南北朝时期,养老制度又出现了新的突破。如北魏,首创了存留养亲制度,此制度一直影响到晚清。

存留养亲,就是一种司法缓刑制度:如果死囚、流刑犯的家中有直系血亲需要照顾,准许死囚在家侍亲缓刑、流刑犯在家权留养亲,等家里老人去世后再服刑。

在唐朝,养老制度备受皇帝重视。据《册府元龟》上所列资料统计,唐朝各位皇帝下发有关养老诏令的次数多达73次,其中以唐太宗为最,在位23年下养老诏”28次。而《册府元龟》所记并不全,实际不止73次。

唐代继承了汉代给老人赐杖免税等诸多做法。据《唐大诏令集》,唐太宗在即位赦中特别提出,八十以上各赐米二石,绵帛五段;百岁以上各赐米四石,绵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齿。所谓尚齿,就是尊老的意思。

唐朝还曾有过一项补给侍丁制度,官府免费给民间老人安排护工(侍丁)。开元七年(公元719年)户令规定的配给标准是:凡庶人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丁一人,九十给二人,百岁三人。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给百岁老人的护工增至5名。

唐代甚至还有精神养老一说。当时,流行一个名词叫色养。所谓色养,说得通俗简单一点,就是奉养父母时要和颜悦色,不能让老人不开心。一代名相、时任司空的房玄龄,不只为臣称职,赡养老人方面也是道德楷模,当年房玄龄色养老人极为到位,《贞观政要·孝友》称,房玄龄事继娘,能以色养,恭谨过人

在古代,子女给老人脸色看、不孝顺,都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或许有鉴于此,唐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意思是,如果家中有老人,子孙不能远走他乡,要呆在老人的身边,否则要被治罪,此项规定较好解决了空巢现象。

南北朝时期梁武帝萧衍曾建养老院孤独园

古代历朝在重视养老的同时,也都会根据本朝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敬老养老措施。在免税赋方面,宋仁宗嘉祐四年的诏令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一子的税赋;明、清两朝的养老规定差不多,但年龄提前到了70岁。而且,从宋代开始,还出现了养老院等慈善机构。

养老院,起源于南北朝时期,高寿皇帝梁武帝萧衍曾于普通二年(公元521年),在都城建康(今南京)创办了孤独园。到唐朝,这样的养老机构被推广,在武则天时代,唐朝即开设主收贫、病、孤、疾者的悲田养病院

但真正让养老院这种养老方式流行起来的是宋朝。北宋初年即开设名为福田院的养老机构,后有居养院,南宋则叫养济院等。虽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慈善性质的养老院;入院老人的年龄,也放宽到了50岁以上。同时,民间养老院也普遍兴起。如洪迈《夷坚甲志》刘厢使妻条,在与南宋对峙的金国兴中府,有位叫刘厢使的汉族人,遣散家中奴婢,拿出全部财产兴建孤老院

元朝同样重视养老,元世祖忽必烈曾采纳汉臣刘秉忠的建议,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元朝的收养救助制度,当时各路均设立养济院1所,救助、收养诸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穷而无告者

明、清两朝的养老院仍如南宋、元朝一样,称为养济院,朝廷继续发展官办、民办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养老机构。明代朱元璋还恢复了汉朝制度化的赐杖赐爵制度,在物质救济上,明太祖朱元璋曾先后两次颁发诏令,实行孤贫老人终身养老。

清朝则重视古老的赐食制度,多次请全国老人到紫禁城内去吃大餐,并取名曰千叟宴,其中以乾隆年间最盛。

来源:《百科知识》2014年第01期,作者:倪方六

(本公众号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侵权,请联系删除)


明理传统文化
弘扬传统文化,沐浴圣贤智慧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