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白,选择安乐死,人在死亡面前的尊严如何保障

美食   2024-10-27 14:09   山东  

沙白,上海人,四十三岁,20岁不幸罹患红斑狼疮,7次爆发,今年肾衰竭,需做血液透析,无法进行肾移植。最终,她选择在瑞士安乐死,他爸陪她度过了人生的最后一程。

在生命的最后,她用视频记录下生活,她的所思所想,对生命的感知,对死亡的理解。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她家庭条件优越,是一位谈吐淡然,有勇气,有见识,又有钱的女子。即使生病,她也比大多数人活的精彩,别人一辈子去不了的地方,玩不了的东西,她都去过,都玩过。

她的生命宽度很宽,所以,她有能力又无所畏惧选择有尊严的离去。在发布了“最后一条告别视频”后,沙白的频道现在已经没有了更新。


这不禁让我们思考,在老去时候,在罹患重症遭受折磨的时候,如何更有尊严的离去,有尊严的面对死亡呢?

在我国,说“死”是犯忌讳的,大家都小心翼翼,仿佛一大声,地狱使者闻声能找上门。人,害怕死,“死亡”让人恐惧。而安乐死更是争议性很大的话题。
我国第一个安乐死的人是什么情况呢?

1986年,王明成母亲的身体已经被疾病折磨不行,大小便失禁等各种并发症,每天痛苦的哀嚎,拿头撞墙。
“明成,我不想活了,你让我去死吧。”这是母亲清醒的时候说过最多的话。王明成哀求主治医生放弃治疗。
随后,医生对王明成的母亲执行了安乐死。随着药物的注入,患者宣告死亡,成为我国第一个安乐死的病人。
很快,王明成和那位医生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法庭上王明成竭力给医生撇清关系,愿一人承担所有罪名,但法院还是给出双方都有责任的判决。
5年后,一审法院判决两人无罪,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审判过程一直避而不谈安乐死这一提法。
其实关于“安乐死”的立法,我国早在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就讨论过。提出安乐死议案的严仁英写下:“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但与其让一些绝症病人痛苦地受折磨,还不如让他们合法地安宁地结束他们的生命。
但实施安乐死,在我国存在很多挑战,从人伦层面,从法制层面,从安全层面都有很多争议点,国家出于多方面因素的考量,相关立法并没有推行。

医学有局限,人总会死。那面对死亡,我们应该怎么想?怎么做?

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我们总会说,除了生死,其它的都是小事。有很多人得了重病后,想起争名夺利的浮云才觉得愚蠢至极。但我们不能等到那时才大彻大悟。
沙白的故事至少告诉我们,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珍惜生命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生的质量,是最珍贵的。

沙白又是幸运的,她有能力选择自己的生死。世界上的大多数人,生、死皆不由人。

那当我们身体失能时,如何在死亡面前保有尊严?当罹患重症,病痛缠身,又如何不再遭受折磨?
至少,在我们需要人照顾的时候有能力拿出一份养老金,住院、请护工,让自己和孩子舒服些。

至少,年轻的时候就要珍惜身体,不熬夜,不乱作,好好赚钱,这样,老去的时候才能体体面面,坦坦荡荡


呆将说
记录凡间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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