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水城小学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进校园

文摘   2024-09-24 15:38   江西  

知危险

会避险

交通安全进校园

       —大余县水城小学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23日上午,大余县水城小学特邀大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刘舒平同志走进校园,开展以“知危险,会避险”为主题的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活动。

刘警官结合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步行、乘车、骑行等交通安全事项;用身边典型的事故案例宣传教育片,剖析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危害性以及带来的严重后果。


步行安全


01

过马路遵守交规

过马路一定要走斑马线,随时注意来车方向,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02

不在马路上玩闹

道路上车多速度快,在车道上嬉戏打闹、坐卧停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03

不随意横过马路

突然横过马路非常危险,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骑车安全


刘警官提醒,未成年人的行为控制能力弱,应急反应、协调性等方面都不成熟,对交通知识了解少,骑车上路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


01

骑行年龄要合法

根据交通道路法规定,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


02

单车骑行危险多

单手骑行、双手离把、攀扶机动车骑行既危险又违法,此时骑行人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减弱,易失去平衡摔倒或驶入路中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遇紧急情况时也难以及时应对,易导致自身摔倒受伤或碰撞事故。骑行时应正向坐好,双手扶把靠道路右侧骑行。



乘车安全


 最后,刘警官结合我校大多数学生是由家长骑电瓶车上下学接送的实际给同学们讲解了乘车时的需要注意的事项。


01

佩戴安全头盔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而是性命攸关的大事。据公安部调查数据显示,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中,约有80%的人员为颅脑损伤,戴好安全头盔出行可使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和重伤风险大幅降低。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坐人员都应该佩戴好安全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前应该调整好头盔带子的长短,系好卡扣,确保戴头盔时不遮挡视线或发生晃动。



02

严 禁 超 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市区和城镇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一般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电动轻便摩托车则不允许载人,电动摩托车可以搭载一名成年人。



总    结

刘警官还要求同学们要争做一名交通安全劝导员,积极主动提醒和监督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通过“小手拉大手”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同学们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此次活动,让学生们进一步了解了出行交通规则,培养了交通安全习惯,落实了“交通安全,从小做起,从我做起”,提升了学生安全守法意识,为孩子们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编辑|许金燕    谢欣

初审|王双红

复审|刘天宇

终审|黄礼长


大余县水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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