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盘点:2024年加油站及相关政策法规

汽车   2025-01-01 07:53   山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能源行业的变革,加油站行业也在不断面临着新的政策调整与规范。新政策的发布与实施,无疑将对加油站的运营与管理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为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深入了解2024年发布的加油站行业相关的新政策。【金联创加油站管理服务中心整理】

·即将实行的能源行业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下称《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是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中国此前已制定《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多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但始终缺少一部能源行业的“母法”。历时近20年,能源法草案在今年首次走出国务院,进入人大常委会议程,分别于4月和9月提请一审和二审。根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能源法》表决通过稿全文,该法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80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

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基于成品油管道运输特性,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跨省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实行弹性监管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最高准许收入,国家管网集团在不超过最高准许收入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跨省管道运输具体价格。(一)优先保障稳定供应。(二)推动降低运输成本。(三)加快推进公平开放。(四)做好信息报送和公开。(五)规范价格行为。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加强橇装加油站安全监管的通知

12月17日,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橇装加油站安全监管的通知》。为切实加强橇装加油站安全监管,维护全市成品油经营市场秩序,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橇装加油站安全监管相关工作通知。该通知明确了橇装式加油装置的使用范围、建设条件及安全监管等要求,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市场监管总局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通过实施CCC认证,可以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防触电、短路保护、耐火耐燃等关键安全指标进行严格测试,并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持续检查,有效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切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屏障。同时在确保认证质量的前提下,为便利有关企业获证,将积极采信企业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并预留充足的认证过渡期。

海南:有序推进2030年停售燃油车

在由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定立法咨询服务项目的询价函》中明确“有序推进2030年停售燃油车”和“计划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定立法研究工作”。

·2024年新实行的能源行业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的“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以来,试点地区已逐步扩大至全国。试点推行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效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

《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2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关于成品油流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共六章三十三条,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规划与许可、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条例》的施行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成品油流通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提升,推动成品油行业高质量发展。

《加氢站通用要求》国家标准

根据2024年国家标准第1号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了GB/T43674-2024《加氢站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由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标准规定了加氢站的分类、供氢方式、设备及组件、氢品质、电气、控制系统、交付资料、加氢站测试、标志与铭牌、运行管理、检查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以气态氢进行加注的加氢站。氢能船舶、有轨电车、飞行器、工程车辆、发电装置等的加氢设施也可参照执行。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加油站内设置汽车充电桩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为有效管控东莞市加油站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风险,依法对加油站内设置汽车充电桩进行规范,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油站内设置汽车充电桩安全管理相关要求》,业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编号DGSYJGLJ-2024-055。本文所述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适用于在现有的加油站建设用地范围内增设汽车充电设施,独立设置电动汽车充电站的,依法依规按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审批和建设。本要求自2024年8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4日。

天津发布《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强制性地方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1302-2024)。该标准自7月1日开始实施。本文件规定了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排放限值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

《关于取消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的公告》的通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即日起(5月10日发布公告)废止《关于取消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2年第9号)。各区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向符合安全条件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点加强产品流向、人员资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督促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全面应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服务系统,实现成品油经营数字化监管。

《机动车燃油加油机》国家标准

《机动车燃油加油机》国家标准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燃油加油机的技术要求、检验项目与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对标志、封印、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增加了电子系统安全性要求,实现了加油机全生命周期内软硬件的安全保护和通讯数据的安全,有效提升加油机防作弊、防篡改的能力,实现关键部件全生命周期内的身份识别及溯源;实时比对加油机单次加油计量数据,采用定制芯片、密文传输数据等技术,在加油量异常后锁定加油机,实现加油机计量防作弊。

地方标准《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和《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于3月19日正式发布,为全国首次发布的超充设备分级评价和超级充电站设计的地方标准,在行业内率先提出“超级充电设备”“全液冷超充设备”等术语定义,并明确超充设备单枪额定功率不低于480kW,规范已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地方标准《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北京市修订的《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三项油气地方标准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来看,新标准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加严和细化。首先,在排放限值方面,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油气排放浓度限值,对于超标排放的行为将进行更加严格的判定和处理。其次,在控制要求方面,新标准增加了油罐车、管道收油密闭控制要求,优化了油品储存方式和浮顶罐运行管理要求,并完善了管道发油控制要求,以确保油气排放的全程控制。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采用红外检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泄漏检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加油站运营管理
加油站管理不是一门学问而是一份辛苦。事实上,每个人不是从别人那里学到了什么,而是在别人的帮助下自己发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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