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18日,本台报道《某地交警:“老年代步车”不能用于接送学生及儿童!》一文后,引发广大三轮车厂商、车主的广泛热议,粉丝们留言最多的就是——为什么对于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有些地方要禁止,而有些地方却不管?
确实如此!同在一个国度,为啥差别对待呢?今天,咱们就跟大家说一说个中原因!
在商丘、徐州、偃师、济宁等三四轮主产地,对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宽松的。
作为当地的支柱产业,电动三、四轮生产企业在税收、就业等方面为当地做出重要贡献,如果一味地禁止这些企业产品销售和使用,这显然说不过去。
当然,这些地区也不是完全不管,而是有上限的进行管理。
公共交通网络发达的一、二线城市,一般都严格执行“三不准”的政策,不准销售,不准上牌,不准上路。
近日,北京警方发文,2023年全市各相关部门全力推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序退出,各类违规电动三四轮车67.5万辆稳妥有序退出使用,全部落实“车上牌、人持证”要求。
而中西部的偏远地区的县城、地级市,东部地区的山区农村和县城,本身公交系统就不发达,老百姓也不可能人人都能买得起汽车。
于是,这些地区大部分的接娃、老年人代步的需求还是需要经济实用的三四轮来完成。
因此,在没有出重大的事故前提下,这些地区针对电动三四轮都是有序管理,进行备案登记。
中原地区人口稠密,一些县城、乡镇、地级市电动三、四轮车保有量十分庞大,这些地区的电动三四轮普及较早。
以河南某县级市为例,它的低速四轮电动车占比私家车的15%,全市拥有近1万台低速电动四轮车,加上电动三轮车,可达2万台左右!
这么庞大的保有量,如果说禁就禁,那么老百姓的反应必然是很强烈的,所以这些地区想严管都难。
而北上广深等一些城市和地区,本身这类车数量就很少,一旦禁止,那也是损害很一小部分的利益,推动的阻力和成本都要小很多。因此,可以说禁就禁止!
所谓“民不举,官不纠”,但是就有那么一些群体,以关注交通拥堵为由头,对电动三、四轮车乱象妄加指责,以不取缔意难平的阵势,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交警大队有时候进行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也是不得以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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