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三轮领域“铁拳”行动,到底查哪些东东?

汽车   2025-01-13 22:19   河南  
新年伊始,各地市监部门都在总结过去,归纳“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虽然已经是过去时,但很有代表性;这些案例虽然案值不大,但却在日常卖车行为中普遍存在,广大电动三轮车厂商要引以为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未经强制性认证产品案







2024年1月17日,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线索交办函,显示合肥瑶海区宝X电动车商行涉嫌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8月16日从砀山县金X电动车有限公司购进2台电动三轮车。2023年8月27日,销售一辆上述电动三轮车给黄山市黄山区某摩配店,剩余一台未销售。黄山市黄山区某摩配店于2023年10月24日将上述电动三轮车退回当事人处,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8日将上述两台电动三轮车退回砀山县金X电动车有限公司。当事人经营上述涉案电动三轮车的货值金额为4000元。


2024年3月26日,瑶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0元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线索移送砀山县市场监管局。





未经强制性认证产品案






2024年3月26日,江苏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徐州某电动车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20日出厂、销售到濮阳的6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与成品待售区存有的8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均为未取得认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涉案货值金额共计21556元,当事人实际销售6辆,违法所得12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丰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伪造冒用认证标志案






2024年3月21日,江苏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溯源得到的线索,依法对某电动车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在售的“武X”电动正三轮摩托车18辆,上述摩托车的铭牌上印有“CCC 中国制造.徐州松X机车有限公司 ”等内容。后经发函协查,结果上述摩托车均非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


2024年6月20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某电动车经营部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和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武X”电动正三轮摩托车18辆、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经强制性认证产品案







2024年5月22日,河南安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依法对安阳市龙安区某鸽电动三轮车行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店内经营的休闲电瓶车未附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5月20日购进5辆未经认证的休闲电瓶车,进价900元/辆(空车不挂电池),销售价1200元/辆(含电池200元),货值金额为6000元,并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2024年6月24日,安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阳市龙安区某鸽电动三轮车行销售未经认证的休闲电瓶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500元。




2025年

虽说国务院已发文:

严禁任性处罚企业

但作为普通电三轮商家

还是要做好防备

以!防!万!一!

   

第一:确保车辆质量检测合格         

所谓的车辆质量合格检测,就是在售车辆需资质齐全,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自己门店进货、销售的都是合规车型。

         


第二点:切勿提供非法改装         

日常经营一定要守住“底线”,千万不能出现为了促进销量,提供非法改装、加装服务的情况。如果是在门店改装出事,商家肯定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第三点:对消费者尽到提醒义务   

卖车时,商家有必要及时进行告知并提醒消费者,劝诫他们不要私自进行改装或加装行为。此前就有店家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被车主告上法庭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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