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论文|徐中舒:古史新考察、中国黎明期之文化

文摘   2023-10-16 17:42   四川  

古史新考察


徐中舒主讲 董其祥笔录


一 绪论

研究边疆民族之史迹,调查边疆民族之习俗,利用之以补充古史之缺陋,解释古史之疑难,此为研究古史之新动向。尤其四川大学,因地处西陲,对于西南边疆更有切实探索之必要。近来许多学者,调查西南民族语言之结果,认为与中华民族异常接近,去藏缅语系、泰语系等,竟使我国古史料增加不少。不过,以落后民族之文化研究古史,西洋的学者早在半世纪以前,美国摩尔甘(Morgan)已利用之,其所著之《古代社会》为社会主义学者所利用,分历史为若干期。可是以他们历史之分期,是否适合我国历史,尚是疑问。而我国学者沿习成说,引用此种分期讲述古史,实是莫大之错误,试申其故于后。


二 原始民族单纯经济之不可能

西洋传统的社会进化论者,以单纯经济生活为标准以分划历史,应用于中国古史,发生不可了解之点甚多。如奴隶在中国是否存在,尚未确定;再如以原始社会之演化,分为三期:渔猎、游牧、农耕,更与史实相违,近来社会学者已略有修正。因为渔猎有精粗之分,比较进步的渔猎,今日仍然存在。游牧在若干民族根本不经此阶段,即进于农耕,如南洋群岛、澳洲、美洲等土著是也。游牧乃是因地理环境之限制而发生之特别生产方式。农耕亦有粗耕与精耕之分别。再者初民非单纯生产形式所能维持生活,他们必须采取一种复合的经济生活。如男子出门猎狩或捕鱼,女子则于其居住附近,采集植物,一补猎狩捕渔之不足。再因采集长期观察植物。故对植物之保护培植即粗耕农业的开始。因女子看管狩猎所获之余,渐豢养之,即家畜之起原。单纯游牧与单纯农耕为生之民族,其初皆农牧兼营,其进为精耕农业者,则畜牧即渐退居于次要地位;其进为游牧业者,亦不屑再事农耕。是知原始社会之分期。实不能太偏重单纯生产形式,而遗忘其他复合的经济生活。


三 中国古史未经游牧社会

世界上,有若干区域,在前无家畜,如美洲印第安人除犬外无家畜,当然更谈不上游牧。哥仑布发现新大陆以前,旧大陆之驯鹿,始自亚洲东北输入,嗣后旧大陆之家畜始源源而入。在我国古史中,有采捕农牧社会之遗迹,但无游牧社会之存在。如《诗》有《采蘩》《采蘋》《采葛》《采芑》等篇,服有采服,再如神话中神农尝百草,即采集野菜社会所产生之传说。捕即渔猎,近海近湖之民族,多以为生,今山东有贝冢、贝丘,其遗迹也。由此演为粗耕农业再进精耕,实属可能。反之游牧与农耕毫无关系,当无连系之可能也。且原始人大都定居,无论渔猎农业在冬天俱有一定之居所,盖原始民族,尽室随畜迁徙,实无可能,如东北民族夏天游牧逐水草,冬天穴居,穴居即其永久住地也。

在另一方面,由猎狩而牧畜,故畜从从田,田即田猎也,由田猎之余而繁组之,再由牧畜而游牧,因牧畜不一定游,如原始人之犬在新石器时代即为人所驯养。与人类共营狩猎生活,与人类共营狩猎生活,其他家畜大都产生较晚。而游牧必需在马、牛、羊等驯伏之后,马为不可少之迁徙工具,羊、牛是成群的家畜,由此二种家畜之驯养,才可供长期之肉食。且须其乳酪以供饮,我国马、牛、羊之驯畜虽而远在殷商以前,但我国人除最近效法欧人外,前此并无饮乳酪之习。食肉饮酪之习俗在我国始见于《史记·匈奴列传》:“(匈奴)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其畜之所多则马、牛、羊,其奇畜则橐驼、驴、、駃騠……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始为标准之游牧民族,故其风化亦殊异。“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养战攻以侵伐……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则取其妻。”但在《汉书·匈奴传》有“谷不熟”之记载,固疑其仍有部份粗耕农业也。
反之《礼记·王制》:“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也。”所谓穴居即定居者也。中国可考之古史,殷商亦穴居,西方之周室,亦以陶穴为居。再就四周之落后民族,亦无游牧习惯。如:

《后汉书·东夷传》:“挹娄古肃慎之国也……有谷、麻、布……常为穴居,以深为贵,好养豕,食其肉,衣其皮。”《晋书》称其家畜无牛羊,不知骑乘牛马也。

《后汉书·东夷传》“马韩人知田蚕,作绵布”,而“(辰韩)土地肥美,宜五谷,知蚕桑,作缣布,乘驾牛马”。马韩本土著,而辰韩则多中国亡人也,故辰韩知乘牛马矣。

《后汉书·东夷传》:“(倭)土宜禾稻、麻纻、蚕桑,知织绩为缣布。”《隋书》记其家畜无马、牛、羊。

《汉书·地理志》:“(儋耳、珠崖)男子农耕禾稻、纻麻,女子桑蚕织绩,亡马与虎。”

其他如琉球(今之台湾)在《隋书》言其无牛羊,海南岛(汉之儋耳、珠崖)在汉时无马,此皆无游牧之明证,而推知此等海岛在未脱离大陆之前,大陆必无此种家畜明矣。中国之有马、牛、羊,乃殷周以前自中亚缓缓输入。中国最早之家畜,除犬以外,则为豕与鸡。豕为东亚大陆之产物,古代,是为农业民族定居社会之产品。孟子常称二母彘、五母鸡,为八口之家所宜畜。知二畜在我国古代特多,今日仍然,此不狩猎之精耕民族,必配合养蚕、绩麻、纺织等工艺。如上所举的东方民族——三韩、倭、琉球——尚有南方之儋耳、珠崖衣罕夷等,莫不以养蚕织绩为副业,相反的,中国人不饮乳酪,是未经游牧之旁证。


四 结论 

中国古代主要文化,可能由三种形态汇合而成。① 东北之幺石器文化;②东方之黑陶文化;③ 西北之彩陶文化。此三种文化遗址,皆无游牧之象征。反之,我国农耕渊源最久,我国高地之农业,大约开始于泾、渭、河、洛之间,周之母系姜族即定居于此。神农为姜姓,后稷母为姜嫄,皆与高地精耕农业,有相当关系。即说姜姓氏族为精耕农业之创始者亦无不可。盖西北之羌,即姜族之未汉化者,初以牧羊著称,后遂转为游牧,而遗弃其其粗耕农业,而为纯游牧民族矣。至古代东方滨海之民族,还在殷商以前即黑陶期也,知排水、种稻、养蚕,崇尚自由,酷好和平,各不相属,敬祀祖先,故为东北及西北采捕畜牧兼粗耕之民族所征服。而在古代东北民族常居于城郭,尚保守,妇女贞信,此亦农业文化之特点。要之,我国古代文化三大主流,皆以农业为主,而融合为中国民族的中心。再就边疆民族之农业而论之,实皆粗耕,不施肥,不深耕,不耘草,听其自然,三年一换,是为辕田或爰田,是古代的三晋亦有之。而以单纯游牧为生之民族,实恐为后日粗耕民族因地理条件之限制而转变之结果。在中国古史中,实未见其单纯游牧遗迹。反之,西洋人可能为游牧民族演化而来,故其文化后出而精神彪悍,远非农业所能及也。
本文原载《西方日报》“中国边疆”副刊第12期,1948610日第4
(整理:李诗婕;复校:王朝鑫)

中国黎明期之文化

徐中舒 讲 李必忠 记


我国的历史,向被认为有五千年之久,但确凿的究竟从何时开始,直到现在都还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春秋时初言尧舜;战国时始言及伏羲;东汉以后遂及于三皇;到魏晋六朝时方开始有盘古的说法;中国古史上的传说,总是愈后起愈在前的层垒上去的。我们若要认识中国的古史,只有借重于地下发掘出来的材料,因其可靠性较大的缘故,这里所讲的黎明期文化,即系以此为根据,计包括两部分,即史前期的龙山文化与仰韶文化和有史期的殷商文化,前者以陶器为根据,后者以甲骨文字和发现的器物为根据。


一 龙山文化与仰韶文化

民国十九年,中央研究院李济、董作宾、吴金鼎等在山东历城县龙山镇发掘史前遗址,得到色黑质薄的陶器甚多,称之为龙山文化。后来更在河南安阳县的后冈和侯家庄,河南浚县的大赉店和刘庄,山东日照县的两城镇,河南永城县的造律台、黑孤堆,香港对岸的海丰,旅顺的貔子窝等地,均有龙山文化的发现。大抵黑陶分布于沿海一带,自辽东半岛以至香港均有之,后渐有向西传播的趋势,可能达到甘肃一带。使用黑陶者,或为海边的原始民族,过着渔猎的生活,或已知养鸡养猪和养蚕了。

民十年秋,北平地质调查所聘瑞典人安徒生(Andersson)在河南渑池县的仰韶村发掘史前遗址,后又在辽宁锦西县的沙锅屯,得到彩色陶器甚多,普通谓之为红陶或彩陶(白底而有红色和黑色的几何形花纹或鸟兽的花纹),称之为仰韶文化。后来李济在山西夷县的西阴村,师范大学卫聚贤在山西万泉县的荆村,北平研究院徐炳昶在陕西宝鸡县的斗鸡台等地均有仰韶文化的发现。另在河南安阳县的小屯、后冈和侯家庄,河南浚县的大赉店等处亦有仰韶文化层的遗物。仰韶彩陶的形式和作风,与小亚细亚的彩陶很相近,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迄今犹不能确定。

在河南的后冈、大赉店和侯家庄等处,发现有三种陶器的堆积层,彩陶在底层,黑陶居中层,灰陶居面层,但亦不能即据此断定彩陶必早于黑陶,只能说彩陶传到河南较黑陶传到河南之时为早而已。

海滨的龙山文化和河南迤西的仰韶文化,独立发展的年代,现在尚不能确定。惟据个人的假设,黑陶文化大约相当于历史上的太皞和少皞时代,皞或为氏族的称谓,太与少实即大与小,或即以远近为譬喻。《左传》称太皞,风姓,风字从虫,凡声,或系崇拜虫(龙)与凤,以龙凤为图腾的氏族;少皞以鸟名官,或即崇拜鸟(凤),以鸟为图腾的氏族——或即中国人崇拜龙凤的来源——现在中国犹有耍龙灯的习惯,苗民中犹保存有人首蛇身(即龙)的伏羲氏之传说;而东北乃至朝鲜的民族,则多以鸟类为他们的祖先。至于彩陶文化,则大约相甚于历史上的夏代,不过,这也只是一种假设而已。

现在再来谈谈这一时期中物质文化的基础。在仰韶遗址中有人的骨骼之发现,经研究后,知道与现在华北人的骨骼相同。他们使用的器具有陶器和石器,并且也有墓葬,另外有石纺缍和猪骨,可能也有纺织和畜猪的习惯。其晚期在甘肃的文化,约当春秋战国之世,并已有钢器的发现。

在龙山遗址中,也有很多石器、骨器和陶器的发现,人的骨骼尚未经研究。陶器的特点有高圈足及三角器(西方陶器无之),可能为中国之本位文化,并可知斯时已有席地坐的习惯,然有无农业,则犹不敢确定,另外有牛骨与犬骨甚多,又有用炭灼过的牛骨。殷商文化与龙山文化接近,商代卜卦之多用牛骨,可能即从龙山文化演变而来。


二 殷商文化

殷商已为统一王朝,故有高度文化之发展,其最重要者即为与今一脉相传的文字(即甲骨文),因为甲骨文系用刀刻,所以后来的文字为方块字,甲骨文已相当进步,其前必定还有一个长时期的演变,惜迄无可考。商代的铜器甚为精美,不仅有兵器,而且已经有礼器和重器了,殷人的戈矛甚为锋利,兼之已有两轮大车作战争和交通工具,故能成立统一的王朝。此外尚有石器、陶器、骨器,与牛、象、鲸鱼等骨很多。

从陶器上的织纹(麻布纹)和甲文中很多从的字,可知殷商已知纺织和养蚕,农业方面则已有麦、有米——但不知为□为稻——有麻,并且殷人已经知道用黍酿酒了,商之亡国即与饮酒有关,故周人有《酒诰》之作。现在家畜中的六畜,殷时已有了,比较特别的是殷人之所以象服役,甲文为字作手牵象形,大约古代北方气候较为温暖,故犹有象,现在北方已无象的存在了。
殷时已有板筑的房屋,大约贵族即住在板筑的屋子里,并已有房基,方向向南,与指南针方向同,或者那时已有指南针也未可知,出磁铁矿的磁县,就在它的旁近,因无瓦,故仍以茅盖为茨。至于平民则多为穴居或半穴居。现在北方的河南、陕北、山西等地尚有寒窑(即穴居),金人兴起以前仍为穴居,商人在豳亦为穴居,可知穴居习惯的普遍了。


三 中国黎明期文化之分析 

人类有史的时期远不及史前期那么长。北京人距今已约百万年,而旧石器时代亦在十万年左右。在旧石器时代已有石器、骨器和火的使用了。新石器时代则已有贝丘、湖村、畜牧、种植、弓箭和打磨整齐的石器了。石器时代之后,更有铜器时代(美洲无之),更进而有铁器时代。这类基本的文化,都是人类共有的,那么,中国黎明期的文化,究竟那些是自生的?那些是外来的?我们就不能不略加解释了。

纪元前一千七百年,巴比仑已有马的记载,大约后来乃渐传向东方,到了中国。牛与羊亦系从西方传来。《前汉书·地理志》载海南岛无虎无马。《后汉书·东夷传》言倭人无牛、马、虎、豹、鹊、羊。《隋书·琉球传》言家畜多鸡、猪,无牛、羊、驴、马。可见斯时牛、羊、马等均非中国所驯养,否则,汉以后海南、日本、琉球等地则应已有此等动物了,因为有史以前,大陆犹与此等岛屿相连接,故史前大陆如已有牛、羊、马,则此诸岛不应无有。猪可能为中国最早驯养,家字从豕即系一证。鸡初为南亚民族所驯养,后乃渐传入中国。大抵猪与鸡食谷类,故为农业民族所豢养;马、牛及羊食草类,故为游牧民族所驯养。

种稻为沿海民族所发明,因为灌溉便利,才有水稻之种植,黑陶文化时期已经可能有稻的培植了。蚕桑为亚洲先有,养蚕的区域分布甚广,自日本、高丽,以迄海南一带,自东北以迄四川、云南一带均有之,古代北方气候较暖,故有象、竹、桑、蚕等物。

以居住言,北方民族大体穴居,南方民族则多住湖村,后来两者混合,才渐有板筑茅屋的发生,“板筑”确为中国的本位文化。

中国主要的兵器为戈与弓箭(东北善弓,南方善弩),加上两轮大车的车战之输入,故中国民族能够逐渐强大,征服很多的异族,造成一个统一的大帝国。

工艺方面,纺织为中国最进步的手工业,故中国民族以耕织著称,织锦著名——新大陆的发现,即系西方人欲得东方的锦织所促成——可知纺织为中国的本位文化。雕刻在殷商时已经很发达,从甲骨上所刻的文字,已可见其精细,由于雕刻文字的发达,到了六朝时,才有雕板之发明。


四 社会组织


杂婚和群婚制度,可能系出于想象,不一定会有事实的存在。一夫一妻制,才是最早和最自然的形态。动物中的燕、鹊、猩猩都是一夫一妻。即今之落后民族,亦多是一夫一妻,所谓“匹夫匹妇”是也。家庭组织系先有,社会组织乃系后来所发展而成。在沿海的农业民族中,因其生活固定,所以过着“小国寡民”的生活,不抢劫,尚和平。但是,缺乏集团生活,没有大酋长,即有之,亦无多大的威权。在东北的游猎民族,初亦有一部分的农耕,后因收获少,故仍着重打猎,而打猎为许多人的集体行动,为一种军事的练习,所以,需要有一个固定的组织,于是,乃渐有大的氏族,大的部落和大酋长的出现,到后来更形成大的帝国。

中国完成大的帝国,是在殷代的末期,殷商的前期是联邦制或邦联制。后来殷人征服了许多的部落以后,接受了各个部落的贡献和大批奴隶的服役,故能发展高度的文化。又因为征收赋税,所以贵族日渐有权,享受亦较人民为多,更行“三年之丧”,不但整年地祭祀祖先,而且要继续到三年之久。古时劳力甚为贵重,男女均需力作,故平民欲得一妻,很不容易,必须先为女家服若干时间的劳役而后可,至于贵族则可不必,因其可以财货代替服役——聘礼即源于此——故渐致有多妻的出现,所以,后来方有宗法的嫡长制度的发生。

至于殷代的侯、田、男、卫四服,不过是服各种不同的役,侯即斥候,田即渔猎,男即力耕,卫即保卫,皆不外为小部落对大部落的一种贡献而已。到了周朝,侯服扩大,甚至田、男、卫各服也变成了侯服,而称为诸侯,这也就是周代的封建制度所从起了。

本文原载《西方日报》“中国边疆”副刊第22期,1948114日第6

(整理:程一纬;复校:王朝鑫)


整理者案:

徐中舒先生生前留下了多部先秦史讲义,具体的情况可参《先秦史论稿》(成都:巴蜀书社,1992年)的“整理后记”,以及《徐中舒先秦史讲义》(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的“后记”。这些讲义都是1949年后徐先生多次在川大讲授先秦史课程时,由当时的青年教师们记录整理的,《徐中舒先秦史讲义》一书即收录了1957年和1982年的两部讲义。

抗战爆发后,徐先生举家入川,任教于四川大学,由于川大历史系一时人才济济,中国古代史的教学由束世澂先生担任,古文字学的教学则由丁山先生担任,徐先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承担的是中国近代史和明清史的教学(1938年曾在川大历史系开有“殷周史料”课程,现有经徐先生批改的吴天墀先生课堂笔记存世,影印本见党跃武主编:《由精逮博 积知为用——名师听名家课堂笔记》,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6年)。这两篇1948年的讲座记录稿,可能是当时川大边疆研究学会所办“边疆问题讲座”的记录(《西方日报》“中国边疆”副刊上刊载有一些以“边疆问题讲座之×”为副标题的系列讲座记录),也有可能是抗战胜利后,学者们离川复员,徐先生重新担任先秦史相关课程的授课,学生随堂做的记录。

这两篇讲座记录稿由王朝鑫同学检得。我们在编纂“鹤鸣古典社成立五周年纪念文集”时本拟选择其中一篇刊布,后发现二讲似乎隐隐能看到徐先生在40年代的一套先秦史讲义的“规模”,遂将两篇讲座记录稿全部刊布。2023年适逢徐先生诞辰125周年,故而我们在徐先生诞辰之际先将两文整理稿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出来,作为对徐先生的纪念。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将这两篇讲座记录与徐先生各个时期发表的论文,以及之后的课堂讲义进行对读,想必会对我们理解徐先生学术观点的形成与演变过程有一定帮助,同时也能够启发我们对先秦史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思考。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鹤鸣古典社”

编辑:沈冠瑜

审核:辛旭老师、沈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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