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西藏金融监管局明确!

时事   2025-01-11 18:59   北京  


2025年1月10日,《西藏金融监管局关于做好日喀则市“1·7定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通知》表示,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应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安排及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应急指挥部决定将二级地震应急响应升级为一级地震应急响应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日喀则市“1·7定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服务保障力度,帮助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助推日喀则市地震灾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通知》明确,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向上级机构和有关部门反映辖区灾情,主动协助地方政府维护灾区稳定局面,聚焦受灾企业、群众恢复生产和家园重建的金融服务需求,整合各类资源,采取针对性的有效帮扶措施,支持暂时遇困行业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为日喀则市灾区灾后重建、经济恢复贡献金融力量。




认真做好受灾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恢复




《通知》指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确保基础金融服务不间断。要优先满足各类赈灾救灾款项汇划、受灾群众取款、转账等急切需求,支持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在受灾较为严重区域,力争做到保开门、保营业、保供应、保服务,避免出现金融服务真空。


《通知》提到,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精准帮扶”机制,开展在建项目、农业生产、授信企业等受灾程度及资金需求情况调查,建立受灾客户清单管理、限时办理、跟踪回访等机制,做好“一户一策”精准帮扶,确保需求得到快速响应,着力满足企业各项金融需求。


《通知》明确,实行受灾主体减费让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和产品,合理降低受灾小微企业、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贷款利率,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助力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加大支付服务收费优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增强保险风险保障功能




《通知》指出,各财险公司要做好灾害事故处置工作,切实承担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灾害处置机制,利用科技赋能风险减量,细化事中处置、事后服务保障等各项要求,确保应对高效有力,推动防灾减损、抢险救灾、理赔服务等工作有序开展,支持在保企业、工程、水利设施、农业等恢复运行。


各保险机构要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及时摸清灾情底数及赔付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受灾企业和群众需求,做好应赔尽赔快赔。要简化理赔流程,为提供抢险救灾、医疗服务等公共服务车辆提供优先理赔通道。鼓励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受灾情影响难以及时查勘定损的,结合实际预付赔款,支持受灾群众、受灾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通知》还提到,要加强对抢险救灾工作人员的保险保障。




做好信贷资金保障




《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加大灾后重建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做好受灾企业续贷保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更多救灾复产政策、信贷资金向受灾严重的地区、行业倾斜,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灾后重建、恢复生产”专项信贷额度,分支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更多政策和信贷资源倾斜。要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保障承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企业融资需求。针对企业、农户危房改造、重建等资金需求,银行机构要做好信贷配套支持。


《通知》提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融资续贷需求的跟踪分析,强化续贷和“随借随还”类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推广力度,对符合续贷办理要求的客户,在贷款到期前开展续贷调查与评审并及时反馈评审结果。鼓励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前期信用记录良好、因灾情影响暂时出现还本、付息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农户等自主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 冯娜娜

《中国银行保险报》实习编辑 李皓晨

《中国银行保险报》编辑 王雪莹

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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