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科普——美国大选中的选举人团制
各位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国小政趣味科普第10期。本期我们将为大家介绍的是美国大选当中的选举人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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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委
【文案】
张可儿
【剪辑】
张可儿
【审核】
陆霜滢、张心妍、杨帆
各位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国小政趣味科普第10期。说起近日最“热”的国际事件,那应该就是今年的美国大选。随着正式选举日子的逐渐逼近,两位总统候选人——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和卡玛拉·哈里斯(Kamala Harris)的竞争逐步迈入了“白热化”阶段,双方都使出浑身解数,只为赢得摇摆州的青睐。但在10月8日,美国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蒂姆·沃尔兹(Tim Walz)却对竞选制度本身产生了一些“异议”,他在参加竞选筹款活动时,呼吁废除选举人团制,倡导普选制。在这个关键的节点上,沃尔兹的发言人赶紧出面澄清,声称哈里斯的竞选团队并不赞成废除选举人团制,并表示沃尔兹重视每一张选票。沃尔兹所提到的选举人团制是美国的独创,也被认为是“美国式民主”的一块金字招牌。“选举人团”由各州选民选出的选举人组成。美国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投给自己心仪的总统候选人,还要再选出代表50个州加哥伦比亚特区的众议员和参议员人数538名,由他们代表本州选举结果进行最终的投票。
但实际上,选举人团制自创立以来便一直备受争议,支持者和反对者的呼声在美国政界总是争吵不断。选举人团制如何产生,又为何会对美国大选有如此大的影响?让我们先回到1787年夏天的费城。此时,美国开国元勋们正激烈辩论着未来的制度构想,有关总统选举的方法在三个月中足足被修改了七次。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主张通过国会选举总统,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则提出应由选民进行直接选举,但由于一些制度缺陷,两种方案都遭到了否决。卢瑟·马丁(Luther Martin)、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在此基础上建议通过中间人实行非直接选举,选举人团制最终在立宪会议的争辩中初具雏形。
根据最初的方案,选举人由各州自立法规产生,各州选举人的数量与参众议员数量相等,获获多数选举人票的候选人当选为总统,第二则当选副总统,若出现无多数票的情况,则由众议院和参议院决定。由此可见,选举人团制是联邦派和反联邦派以及大小州双重妥协的产物。但不管立宪者的初衷如何,选举人团制并没有按其预期的那样发展。最大的变化因素是政党的诞生。美国两党制的形成不仅使选举人投本党候选人的票成为政治传统,同时也使“赢者通吃”(winner-take-all)变为选举人票分配的主要方式,获得一州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便可赢得该州所有选举人票。目前,在两大党选举基地稳定的情况下,由于宪法规定获得多数选举人票而非选民票的候选人赢得胜利,总统竞选的目的就变为夺取拥有大量选举人票的州和双方选民力量相差不大、争夺激烈的“摇摆州”。在这些州里,少数选民票的变化,可导致选举人票归属的巨大差别,从而决定大选的胜负。比如在大家所熟知的2016年总统选举中,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以多出286万多张选民票击败特朗普,但特朗普在密歇根、宾夕法尼亚和威斯康星这三个关键州的获胜使其赢得了选举人团票的胜利。学者将类似的事件称为“选举人团失效”,由于各州的选举人数不等且实行“赢者通吃”制度,候选人可能在输掉大多数州的情况下,因其以极弱的优势赢得了一个关键州的选举人票而当选总统,这虽是“正确的程序”,但却是“错误的赢家”。目前,由于在过去20年的大选中两次赢得选民票却通失总统职位,大多数民主党人支持改革,而大多数共和党人则捍卫选举人团制。2016年后的美国民调显示,民众对于选举人团制改革的态度并没有迫切的一致,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美国围绕选举人团制的争议仍将持续。
本期科普就到这里,在关注美国大选结果的同时,也不要忘记一键三连啦!
排版 | 胡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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