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7·6”重要批示高瞻远瞩、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档案工作“怎么看、怎么做”的重大问题,为全面开启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征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一以贯之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常学常新、常悟常新,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固本强基、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
——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
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
——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
特别是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来 源:“兰台之家”公众号
编 辑: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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